包裝飲用水業自我約束機制初步形成
日前,由中國飲料工業協會與國際瓶裝水協會、歐洲瓶裝水協會等單位聯合主辦的首次以包裝飲用水為主題的國際盛會——“2008中國·國際包裝飲用水峰會”(CG-PW2008)在深圳召開。此次峰會吸引了來自海內外行業協會、政府組織和國內外知名水企的代表前來“論劍”行業未來。
會上,在中國飲料工業協會的倡議下,以農夫山泉、怡寶、百事、康師傅、黃果樹、娃哈哈、益力、景田、雀巢、椰樹、云南大山及達能依云在內的12家包裝飲用水巨頭,帶頭簽署了中國包裝飲用水行業首個公約——《中國包裝飲用水行業自律公約》(下稱《公約》)。
中國飲料工業協會常務副理事長兼秘書長趙亞利表示,《公約》旨在通過促進中國包裝飲用水的自我約束,維護行業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包裝飲用水行業的健康和諧發展。凡自愿促進中國包裝飲用水行業健康發展的在中國境內從事包裝飲用水生產、銷售以及代理的公司及個人,應自覺遵守該公約。
《公約》分為總則、品質保證、市場環境、原水及水源地的保護、產品標簽及廣告、節水節能及環境保護、大桶水水站及配送管理、附則八條,對企業提出了更高、更嚴格要求。
根據《公約》,各企業要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標準和法規進行生產和銷售,以消費者飲用安全為第一目標,建立生產過程的質量保證體系,積極推行GMP和HACCP系統;生產過程使用的加工助劑、包裝材料及加工工藝應符合國家標準和法規要求;應保證產品售后服務質量,認真解決消費者投訴,不斷提高產品品質形象。
對于市場環境,《公約》規定,營造公平、合理、誠信、有序的市場環境,共同培育和發展包裝飲用水市場,倡導多品種、多包裝、多工藝、多渠道的經營理念。尊重同行,理性競爭,提倡質量競爭、品牌競爭和服務競爭。企業的市場行為不以損害同行為目的,反對不正當競爭。
對于原水及水源地的保護,《公約》要求,生產用原水必須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不得使用中水以及受到污染的水進行生產。天然礦泉水、天然泉水以及其他天然水生產企業,應按照相關標準和法規對水源地進行嚴格保護,設立衛生防護區,加強動態監測,科學合理開發水資源。
《公約》還要求產品的標簽及廣告應合法、科學、真實、準確,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不得夸大產品功能及宣稱有保健作用,應積極向消費者倡導科學的飲水習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同時,《公約》還要求企業能主動承擔節水、節能及環保的職責,嚴格遵守節能和環保法律法規,生產管理按照行業標準逐年提高節水節能水平;逐步實現包裝的科學輕量化,不過度包裝。同時,生產及銷售大桶水的企業應加強對自有及加盟水站的衛生管理和規范。水站必須獲得衛生許可證及工商營業執照,僅負責產品銷售和配送,嚴禁灌裝生產行為。水站應及時發現破損及嚴重污染的回收桶,并及時剔除。必須對售水及配送人員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及業務培訓,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
過去10年間,中國包裝飲用水發展迅速,但隨著我國經濟增速的放緩,企業運行成本壓力增大,市場競爭也愈加激烈,實現包裝飲用水行業的自我約束,維護行業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尤為重要。在廣泛征求有關行業組織和企業意見的基礎上,中國飲料工業協會牽頭制定了《公約》,希望通過企業的共同努力,提高行業整體素質,促進水行業的進一步發展。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