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發電廠煙氣脫硫廢水處理工藝
摘要: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所產廢水,由于水質較為特殊,不能直接排入電廠工業廢水處理系統,需設置單獨的處理裝置。采用物化法對脫硫廢水進行處理,經過中和、沉淀、混凝以及污泥脫水等步驟,脫硫廢水主要水質指標均顯著降低,出水水質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的二級新建排放標準的要求。實際運行表明,該處理工藝處理脫硫廢水有效,運行穩定,運行費用較低,效益顯著。但該工藝氯離子脫除能力有效,有待進一步研究。
關鍵詞:火電廠;脫硫廢水;處理工藝
內蒙古包頭第三熱電廠2x300 Mw供熱機組,位于包頭市黃草洼,與機組同期建設 100%煙氣處理量的脫硫裝置,煙氣脫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工藝(FGD)。 燃煤煙氣中含有少量從原煤中帶來的F-和Cl-及各種雜質,進入脫硫吸收塔后被洗滌下來并進入漿液,F-與漿液中的鋁聯合作用對脫硫吸收劑石灰石 的溶解產生屏蔽影響,致使石灰石溶解性減弱,脫硫效率降低;同時,Cl-濃度過高對吸收塔系統和結構有 腐蝕作用。因此,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過程通常需要排出一部分濾液水(吸收塔漿液經脫水后產生)作為脫硫廢水,以達到控制CI-、F-離子濃度并維 持吸收塔物質平衡的目的。而脫硫廢水許多指標 均高于排放標準,因此需要根據廢水水質特點及本 廠具體情況設置廢水處理裝置處理脫硫廢水。
詳細內容請查看附件部分: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
如果需要了解更加詳細的內容,請點擊下載 201212200957025540.zip
下載該附件請登錄,如果還不是本網會員,請先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