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首部跨地市協同立法法規通過初審
【谷騰環保網訊】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探索區域協同立法。去年以來,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加強指導省內各市開展協同立法。《江門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協同防治規定》是江門市首部跨地市協同立法法規,是江門市與珠海市、中山市協同立法開展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探索,《江門市人大常委會 2025 年度立法計劃》將其列為提請初次審議項目。
8月26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江門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協同防治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規定(草案)》),聽取市政府提請報告、有關情況說明和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工委初審意見。與會人員圍繞《規定(草案)》,聚焦強化珠海、中山、江門三地跨區域協同機制建設積極建言獻策,共同推動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區域協同立法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為推進珠江口西岸生態環境一體化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爭取為全省跨區域協同立法樹立標桿
2024 年省委、省政府印發《關于全面推進美麗廣東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固體廢物協同處置。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大力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 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江門市與珠海市、中山市同為珠三角城市,一衣帶水,市情比較接近,但三市在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方面存在溝通會商機制不完善、監管與技術支持不足、銜接共享機制不健全、協同治理機制有待深化等問題。
開展協同立法,制定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區域協同規定,對解決三市在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中存在的問題,加快“無廢城市”建設和促進珠江口西岸一體化發展至關重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區域協同對于江門而言意義特殊,由于地理區位和產業布局特點,江門在區域協同中承擔著更為重要的責任。這就需要我們在立法中更加注重站在江門角度,突出僑都特色,著力做好基礎設施建設、產業協同對接等關鍵工作,更好地掌握主動權。”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凌傳茂說。
當前,全省范圍內的跨區域協同立法仍是一大難點。珠中江三地此番破題探索、先走一步, 承載著為全省樹立標桿示范的殷切期望。“《規定(草案)》缺少一個日常工作的統籌平臺。別說跨市協作,就是本市范圍內的重要工作,若沒有統籌都難以推進,更何況涉及三市協同。”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鐘軍建議,要建立一個強有力的協同平臺,這是區域協同立法的關鍵支撐。 《規定(草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參考各地市已經出臺的地方性法規,在總結江門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有關經驗做法的基礎上,結合江門市實際,進一步明確了責任主體和職責分工,并與珠海中山兩市建立溝通機制,對解決監管難題、疏通跨區域治理堵點等有積極意義。”
“當前,珠海市、中山市已制定了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有關條例,而江門還沒有。配套條例的缺失會導致法規缺乏操作性、可行性和針對性,各部門職責也難以落實。我們必須迎頭趕上, 在推進《規定(草案)》的同時,加快制定配套條例,為區域協同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江門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工委主任侯明飛說。
加快區域環境治理資源共享與優化配置
《規定(草案)》共 19 條,通過建立研究會商、規劃銜接、分行業處置措施、固體廢物集中處理設施跨市協作處理、信息共享等溝通機制,以及跨區域轉移聯合監管、循環經濟、“無廢城 市”建設、科技支撐、應急、行政執法司法聯動、人大監督等協同措施,推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區域協作。“江門在區域協同中具有土地廣闊等資源優勢,我們要以開闊的胸懷迎接區域協作,但也要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生態補償機制,為江門未來的可持續發展預留足夠空間,讓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相得益彰,真正實現區域協同的互利共贏。”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城建環保工委主任陳旻說。
破除信息孤島,實現信息共享聯通是區域協同的“先手棋”。“《規定(草案)》提出的信息共享機制絕不能停留在簡單的數據堆砌和表格匯總,應打造一個真正互聯互通的‘區域智慧大腦’。 這個平臺需要突破傳統的數據整合模式,運用大數據和區塊鏈技術構建一體化智能系統,讓固體廢物流向有跡可循、有據可查,打造真正意義上的區域協同防治‘數字底座’,為珠江口西岸生態環境一體化提供技術支撐。”市人大常委會委員、社會建設委副主任委員張江然說。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可形成多個產業鏈條,是環保戰略性新興產業,能夠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和新動能。“固體廢物處理不僅是環境問題,更是一個前景廣闊、潛力巨大的綠色產業。我們要將‘包袱’變為財富,把廢棄物變成資源寶庫。”市人大常委會委員、預算工委主任趙崇景建議加大對產業協同的扶持力度,讓企業成為固廢處理的主力軍,江門國企新建的垃圾焚燒基地已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贏,這是最好的例證。珠中江三地企業各有所長,應當強強聯合,通過技術共享、優勢互補,共同做大做強環保產業,實現政府、企業、社會多方共贏。
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產業的發展壯大離不開金融“投資”。市人大常委會委員、研究室主任傅昭君指出:“《規定(草案)》的金融支持條款還停留在原則性表述,缺乏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 三地應攜手打造綠色金融協同機制,把三地的金融資源轉化為污染防治的堅實后盾,讓金融‘活水’精準滴灌環保產業,既體現政策溫度,又提升監管效能,讓信貸政策成為環保產業的‘及時雨’,真正實現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雙贏。”
“法規的實施不僅需要制度的剛性約束、文化的柔性滋養,更需要廣大群眾的理解支持。要讓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從紙面走向人心,從法規條文轉化為社會共識。”市人大常委會委員藍斌建議通過百姓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多層次、全方位的宣傳教育活動,讓環境保護成為全民自覺行動和共同意識。
審議期間,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認為,《規定(草案)》有效加強了江門與珠海、中山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協同防治,對解決監管難題、疏通跨區域治理堵點具有積極意義,但仍需進一步加強區域環境治理資源共享與優化配置。會后,市人大常委會將根據審議意見對《規定(草案)》 進行修改完善,并與珠海、中山兩市進一步加強溝通,完善三地跨區域協同機制,加快推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區域協同立法工作,為珠江口西岸生態環境一體化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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