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浙江紹興市區水價調整
五類困難家庭用水價格不作調整
據測算,平均每戶居民每月多交水費2.47元
下月起,市區水價將作調整。根據新的調價方案,屆時平均每戶居民每月水費一項將多支出2.47元。低保、低保邊緣戶等5類困難家庭水價不作調整,仍按原價執行。在前一階段召開水價聽證會的基礎上,近日,市發改委發布了最終的市區水價調整方案。
根據該方案,市區居民供水價格繼續實行階梯水價,具體為:居民生活用水每戶每月用水量在20 立方米及以下,由1.60元/立方米上調至1.80元/立方米;每戶每月用水量在21至30立方米的部分,由2.40元/立方米上調至2.70元/立方米;每戶每月用水量在31立方米以上的部分,由3.20元/立方米上調至3.60元/立方米。
上述水價的執行范圍為:市區居民、兒童福利院、敬老院以及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等用水。
非居民生活用水等價格也作了相應調整。原供水價格2.10元/立方米的工商企業等經營性用水和2.30元/立方米的機關事業單位等非經營性用水,合并調整為2.70元/立方米的非居民用水價格;特種用水供水價格由4.00元/立方米上調至5.50元/立方米。
除供水價格外,市區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由0.50元/立方米調整為0.70元/立方米。
居民平時所交的“水費”其實由兩部分構成:供水價格+污水處理費。按照新的水價標準,以一個居民月用水22立方米為例,其所交水費為:20×1.80+2×2.70+22×0.70=56.80元。
與此前提交到聽證會的調價方案相比,本次居民供水價格上調額減至0.20元/立方米,僅為聽證方案的40%。而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上調額減至0.20元/立方米,僅為聽證方案的67%。
水價上調后,對居民生活究竟影響有多大?有關人士介紹,2009年市區“一戶一表”居民每戶每月平均用水量為6.18立方米,98.3%的家庭每月用水量都在20立方米以下。據此測算,水價調整后,預計平均每戶居民每月增加支出2.47元,對居民生活總體影響比較小。
為保證低收入家庭生活不受水價調整影響,此次低收入家庭水價沒有進行調整,仍執行老的方案。同時,享受該優撫政策的低收入群體也由原來的兩類擴大到五類,包括低保戶、困難職工家庭、低保邊緣戶、“三無”對象、五保戶等。上述五類家庭供水價格與污水處理費標準本次均不作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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