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療廢物處理現狀及對策分析
1.醫療廢物的來源及危害
醫療廢物是指在對人和動物診斷、化驗、處置、疾病預防等醫療活動和研究過程中產生的固態或液態廢物,主要包括傳染性廢物、病理廢物、利器廢物、制藥廢物、基因污染物、化學品廢物和放射性廢物等。
醫療廢物具有極強的傳染性、生物毒性和腐蝕性,排放管理不嚴或處理不當,會被風揚失或被雨水淋失,造成對水體、大氣、土壤的污染及對人體的直接危害。與生活垃圾類廢棄物不同,醫療廢物由于攜帶病菌的數量巨大、種類繁多,具有空間傳染、急性傳染、交叉傳染和潛伏傳染等特征,其危害性更大。國內外因地表水污染而引發流行性傳染病的記載很多。1955年印度某城市因水源遭病菌污染,68%的人口受到甲型黃疸性肝炎感染;中國吉林市江北地區曾因水源污染,引起傷寒流行,400多人發病,5人死亡;中國撫順市結核病院曾因污水污染水源,使附近居民中300多人患結核病 ;1986年上海市爆發的甲型肝炎,也是由于食用醫院帶病毒污水污染的毛蚶引起的。
由上述例證可見,無論是從衛生防疫角度,還是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講,加強對醫療廢棄物的立法和管理都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2.中國醫療廢物產生量測算
由于醫療廢物來源廣泛,很難準確、嚴格地統計產生量。通常是根據醫療機構的病床數、病床使用率以及單位病床平均每天產生的醫療廢物量估算醫療廢物的總產生量。
隨著人們生活質量和醫療技術的提高,大型外科手術的人次增多,手術切除的各類病原體增多,一次性醫療用品的種類和數量迅速增加,中國醫療廢物的產生量呈穩步上升趨勢。按年增長3%的速度保守測算,2010年中國的醫療廢物總產生量將達到105萬t以上。
3.中國醫療廢物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醫療廢物的危害性引起了世界各國的高度重視。在相關法律法規建設方面,許多國家和地區對醫療廢物的減量化、分類收集、儲存、運輸和處理處置各個方面、各個環節都有嚴格明確的規定。在技術研究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對醫療廢物的處理處置進行深入研究,主要方法有焚燒、高壓滅菌、化學處理、微波輻射、高溫分解、等離子體和電弧爐等.與此相對比,中國在法律法規制定、監管體系完善、社會公眾意識增強和科研投入等方面還存在很大差距。
3.1.法律法規制定滯后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對危險廢物的產生、運輸、儲存、處置作了相應規定,建設部也早就對醫療廢物提出了集中處理處置的要求,但具體的實施細則制定明顯滯后,對醫療廢物的產生者、運輸者、收集者、處理處置者尚無明確、具體的要求。在執法過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執法不嚴等問題。
3.2.監管體系亟待完善
目前中國醫療廢物的管理體系很不完善,沒有實現醫療廢物的收集、儲存、運輸、處理處置的全過程跟蹤管理,醫療廢物的環境污染問題沒有從源頭得到控制。
3.2.1.監管體系和運行機制不合理
醫療廢物監管作為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相關法律法規制定者、實施者和監督者的協調配合。目前中國的醫療廢物法律法規實施者涉及到衛生防疫、城市環境衛生和環境保護等多個部門,相互間職責不清,協調有效的監管體系和運行機制還沒建立起來,缺乏必要的監管設施和高素質的管理人員。
3.2.2.分類收集體系不完善
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是實施醫療廢物環境無害化管理的關鍵環節,但目前在中國大多數醫院,尤其是中小城市和偏遠地區的醫院,醫療廢物經常與普通生活垃圾混雜在一起。大城市的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工作也處于起步階段。
3.2.3.貯存、運輸體系漏洞較多
目前的醫療廢物清運任務主要采取承包方式,清運人只負責將醫療廢物運到指定地點,不關心是否消毒,與對待普通生活垃圾無異。在運輸過程中泄漏現象嚴重,沒有建立相應的運輸單管理制度及儲存管理制度。
3.2.4.處理、處置設施落后
雖然規定醫療廢物必須進行集中、焚燒處理,但絕大多數醫院沒有標準的焚燒設施,大多是簡易的土爐子,又沒有安裝廢氣處理裝置,二次污染比較嚴重。焚燒操作工專業技能低,焚燒不完全,很難起到消毒殺菌作用。另外,處理不及時,或只處理臨床醫療廢物,其它部分仍然視同普通生活垃圾處理。
3.3.公眾對醫療廢物管理知識了解不夠
促進公眾對醫療廢物管理的了解,提高公眾的衛生和環保意識,是對醫療廢物實行有效管理的社會基礎。由于教育宣傳不足和缺乏相關知識,公眾對醫療廢物的危害性缺乏足夠認識。有的回收一次性醫療用品,重新回流到一些“三無”醫院或作別的用途;有的把醫療廢物露天堆放在水源附近;有些醫院未將醫療廢物作為危險廢物對待,直接將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在一起,病原體借助生活垃圾中的有機質繁殖更快,造成病毒的蔓延。
3.4.科研投入不足與技術落后
中國在對醫療廢物的處理處置工作的資金投入、科研隊伍培養和技術成果等方面,不僅落后于發達國家和地區,也嚴重滯后于國內對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日益增加的迫切需求。
4.中國醫療廢物管理的積極變化
近年來,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衛生及環保意識的逐漸增強,醫療廢物的環境無害化管理受到公眾的廣泛關注。中國醫療廢物管理出現了許多積極的變化。沈陽市是全國首家醫療廢物無害化集中處理的大城市。醫療廢物由沈陽市城建局環境衛生管理處統一收集,用封閉運輸車清運,由沈陽市醫療廢物處理中心集中焚燒。該中心建于1997年,使用2臺日處理量6t的醫療廢物焚燒爐,焚燒全市214家醫療單位的醫療廢物。焚燒爐的先進性表現為氣化氧化型焚燒;自動進料,醫療廢物不落地;焚燒爐產生的煙氣經二次燃燒后,低于國際排放標準;焚燒爐殘渣低于國際排放標準;用油量是進口爐用油量的1/2,并具有余熱利用功能。
廣州是醫療事業比較發達的城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水平也較高。該市集中焚燒處置點是1998年初投入使用的廣東生活環境無害化處理中心。采用 “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現有3臺引進美國布朗公司技術的W-W型燃煤焚燒爐,每臺處理能力為12t/d,每天處理量可達24t.廣州市對醫療廢物整個處理過程(包括收集、運輸、焚燒)的監管由環保局負責,衛生局負責督促檢查轄區內醫療機構,環衛局具體負責檢查生活垃圾中是否混有醫療廢物。在國家和地方財政對購買處置設施給予一次性補助的基礎上,廣東省財政廳、衛生廳、物價局聯合制訂了每張病床2元/d的專項收費標準,確保了廢物處置單位的長期穩定營運。
北京市大醫院對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工作普遍做得較好,基本實現了分類裝袋。北京市現有2家專門處理醫療廢物的單位,負責處理全市70多家醫院的醫療廢物,占北京醫療機構數的20%.除上述城市外,天津、深圳、武漢、青島、湛江等城市也紛紛將醫療廢物集中處理處置納入議事日程,并開始積極籌備集中處理處置場的建設。
5.醫療廢物管理原則和對策分析
國內外的實踐經驗表明,醫療廢物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應通盤考慮環境、社會、經濟和技術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力爭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綜合平衡;立法部門和衛生保健、環保、環衛等執法部門及社會監督部門要在明確劃分責、權、利的基礎上密切配合,發揮整體合力;對醫療廢物的產生、收集、儲存、運輸、處理處置的實施全過程跟蹤管理。
5.1.醫療廢物管理原則
根據醫療廢物本身的特殊性及借鑒國內外的實踐經驗,對醫療廢物的收集、儲存、運輸和處理處置要遵循的原則: 全過程管理、 產生者付費、廢物最小量、源頭分類收集、就近處置、存儲警示、密閉運輸、集中處理處置原則。
5.2.處理對策
5.2.1.加強醫療廢物管理法規建設
根據我國醫療廢物管理現狀及發展趨勢,制定符合中國實際情況的管理法規及可操作的具體實施細則。要加大執法力度,杜絕執法不嚴、違法不糾的問題。
5.2.2.建立完善醫療廢物管理體系
在充分發揮現有職能部門作用的基礎上,可以考慮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進行綜合協調管理,將醫療廢物從產生到最終處置的各個環節納入整個管理體系,推行全過程管理。要加強對廢物的源頭控制,減少廢物產生量,對醫療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要建立和完善醫療廢物運輸單管理制度和儲存管理制度,把好運輸、儲存關。要加強處理處置的管理,對處理處置后二次污染的排放標準作出明確規定。
5.2.3.實加強醫療廢物的源頭控制
實踐證明,加強對以醫療單位為主體的源頭管理,對整個醫療廢物管理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要減少一次性醫療器具的使用,堅持廢物分類收集和污染者付費原則,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督、處罰力度。
5.2.4.堅持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相結合
要把醫療廢物管理的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有效結合起來,達到既保護環境衛生,又能促進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理處置工作的穩定開展。
5.2.5.加強對環境無害化處理處置技術的開發和推廣
落后的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技術嚴重制約著對醫療廢物的有效管理。要加大對這方面的科研投入。對于已經研制開發和引進的先進技術設備,要加強推廣工作。要加快對土爐子的升級改造和更換工作。
5.2.6.加強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
高質量的從業人員隊伍是實施醫療廢物環境無害化管理的重要保障。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既有利于保護從業人員的自身安全,也有利于提高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5.2.7.大力提高公眾防衛和環保意識
大力加強對公眾的宣傳教育力度,切實提高公眾的衛生和環保意識,這對于發揮公眾的輿論監督作用,完善法律法規建設,推動全面的環境無害化管理有著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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