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物政策體系基本建立,產業發展日趨規范
什么是醫療廢物?
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我國《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將其列為一號危險廢物。
醫療廢物含有大量的致病菌、病毒、放射性物質以及較多的化學毒物等,具有極強的傳染性、生物病毒性和腐蝕性,其病毒、病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幾十、幾百甚至上千倍,對醫療廢物的疏忽管理、處置不當,不僅會污染環境,會造成對水體、大氣、土壤的污染,而且可能導致傳染性疾病的流行,直接危害人們的人體健康。醫療垃圾由于攜帶病菌的數量巨大,種類繁多,具有空間傳染、急性傳染、交叉傳染和潛伏傳染等特征,其危害性更大。
醫療廢物的分類
感染性廢物:指攜帶病原微生物具有引發感染性疾病傳播危險的醫療廢物。包括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及一次性醫療器械;廢棄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等。醫療機構收治的隔離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各種廢棄的醫學標本。廢棄的血液、血清。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及一次性醫療器械。
病理性廢物:指診療過程中產生的人體廢棄物和醫學實驗動物尸體等。包括手術及其他診療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的人體組織、器官等;醫學實驗動物的組織、尸體;病理切片后廢棄的人體組織、病理臘塊等。
損傷性廢物:指能夠刺傷或者割傷人體的廢棄的醫用銳器。包括醫用針頭、縫合針;各類醫用銳器,如解剖刀、手術刀、備皮刀、手術鋸等;載玻片、玻璃試管、玻璃安瓿等。
藥物性廢物:指過期、淘汰、變質或者被污染的廢棄的藥品。包括廢棄的一般性藥品,如:抗生素、非處方類藥品等;廢棄的細胞毒性藥物和遺傳毒性藥物,如致癌性藥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環孢霉素、環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藥物,如:順鉑、絲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劑。
化學性廢物:指具有毒性、腐蝕性、易燃易爆性的廢棄化學物品。包括醫學影像室、實驗室廢棄的化學試劑;廢棄的過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學消毒劑;廢棄的汞血壓計、汞溫度計。
發達國家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已經普遍建立了較為完善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和監管體系,實現了醫療廢物的安全處置。而我國在2003年“非典 ”暴發之前,醫療垃圾處置尚未受到重視,醫療垃圾處置能力的嚴重不足和法律、監管體系的缺失,給醫療垃圾的非法回用提供了良好的生存土壤,加上巨大的利益驅動,使得醫療垃圾非法交易市場得以存在,并形成了相對完整的非法回用體系。
據記者調查,2003年之前這些非法交易往往是公開進行,目前國家加強了打擊力度,醫療垃圾的非法回用市場轉入地下,但仍然活躍。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如若不是“非典”的暴發,醫療廢物管理可能在若干年內依然不會引起重視。“非典”疫情暴露出我國醫療廢物管理方面的種種問題,這引起了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推動了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標準、規范以及產業促進政策和措施的相繼出臺,并在醫療廢物處置產業化道路上做出探索。
憑借這一股疾風,醫療廢物處置產業迅速興起,并在“非典”期間孵化出第一批醫療垃圾處理和設備生產企業。經過6年的發展,我國醫療廢物處理產業現狀如何?面對當前甲型H1N1流感,國家今后將如何推進產業的健康發展?本報記者近日就此采訪了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
歷程:時疫催生醫療廢物處置規劃
據調查,“非典”前全國只有少數幾個大城市建立起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醫療廢物安全處置能力薄弱。為控制“非典”蔓延,2003年全國緊急建設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設施175座。為長遠解決醫療廢物安全處置問題,當年10月,國務院批復實施《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全國擬投資68.9億元,在300個地級市建設300項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
明確技術路線
依據《規劃》,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應依據建設規模合理選用技術路線,10噸/日以上規模的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優先采用對廢物種類適應性較強的回轉窯焚燒技術,鼓勵采用回轉窯、熱解爐等焚燒技術;10噸/日以下規模的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在做到殺菌、滅活、毀形和無害化的前提下,可以采用非焚燒技術(如醫療廢物高溫蒸汽滅菌技術)。
吳舜澤表示,在《規劃》實施過程中發現,小規模的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如不足5噸/日的設施,更適宜采用能夠間歇運行的非焚燒工藝。醫療廢物非焚燒技術的應用對于我國履行國際公約、減少二惡英的排放具有重要貢獻,具有很大的應用空間。
環境技術管理體系迅速完善
據吳舜澤介紹,《規劃》實施后,2004~2006年期間,原國家環保總局就把制定相關的工程技術規范作為組織《規劃》實施的工作重點去抓,先后頒布了醫療廢物集中處置、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置、高溫蒸汽、化學消毒、微波處理等不同處理技術的工程技術規范,共12項,涵蓋了焚燒、非焚燒等各種不同的處理技術。
從2007年開始,隨著規劃項目實施的需要,技術規范制定的重點從設施建設方面轉向環境監測、竣工驗收、監督管理以及特殊種類危險廢物的管理上,頒布了二惡英排放監測的技術規范等。
在《規劃》實施的5年時間里,圍繞醫療廢物處置和管理出臺的相關規范和標準無論從其數量、制定到發布的周期、還是涵蓋范圍來看,其制定力度在環境保護標準制定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不僅在較短的時間內實現了從無到有的突破,而且到現在,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已經實現了相當程度的完善。
《規劃》實施總體順利,行業尚處于發展階段
據吳舜澤介紹,自2004年《規劃》實施以來,國家已撥付約9.1億元國債支持地方建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截至今年5月底,《規劃》確定的274 個醫療廢物項目布局全部落實,建成的123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形成約900噸的日處理能力,加上鄭州等地已經建成的醫療廢物處理設施的處理能力約 176噸/日,全國現有醫療廢物處理能力可達到1000噸/日以上,預計至今年年底前,建成投運的醫療廢物處理設施將達到194座,全國醫療廢物處理能力有望達到1300噸/日。
吳舜澤說,目前,部分城市醫療廢物處置項目處于前期工作或建設階段,應對甲型流感等疫情的能力不容樂觀。如暴發疫情等緊急情況發生時,可在加強監管的情況下采用城市轄區內自有小型、分散的處置設施或者轉移到相鄰地市處理。
對于行業總體發展狀況,吳舜澤認為,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的建設還處于發展階段,專業技術儲備不足、從業人員數量和總體素質有限,行業產學研水平、工程咨詢設計能力、工程建設隊伍及有關的配套管理政策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還需要通過建成設施的跟蹤分析予以完善。
現狀:隊伍和能力成為產業化發展瓶頸
隊伍和能力問題成《規劃》實施瓶頸
作為《規劃》實施的主導部門,各級環保部門尤其是環境保護部(原國家環保總局)開展了大量工作。先后建立起環境影響定點評價單位制度、工作月報制度,多次下發關于設施建設和管理方面工作通知,進行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普查,聯合衛生部等部門開展醫療廢物的專項檢查等。
各地加大了醫療廢物環境管理力度,深圳、上海、廣州、北京、天津等市制定了防止醫療廢物環境污染的管理辦法,在國家《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基礎上,結合地方實際,進一步明確了醫療廢物收集、運輸以及處置過程中的權責和技術規定。
各地加強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管理,通過經營許可等行政管理手段,淘汰了一批落后的處理設施。
吳舜澤說,隨著《規劃》的實施,我國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取得了快速發展。規劃項目建成后,各地環保部門在推進全過程監管工作中的責任和工作空間將更加巨大。但由于目前各地固體廢物管理中心建設滯后,一些省級固體廢物管理中心雖然成立,但人手仍然十分有限,各市、縣更加缺乏專門的管理人員和經費保障,危險廢物管理隊伍呈現“倒三角形”,隊伍和能力問題成為制約《規劃》實施的主要瓶頸。
收集難、收費難,缺乏配套政策支持等因素制約市場化運行
吳舜澤告訴記者,醫療廢物處置產業市場目前運行狀態不理想,是由于政策機制、監管等多方面的原因。項目在實際運行過程中,一些問題開始凸顯,如醫療廢物收集難、收費難、運輸成本高、缺乏必要的優惠政策支持等原因都制約了項目產業化運行,影響項目持久運行能力。
首先,醫療廢物收集難,規模達產難度大。從已建成運行的項目來看,區域醫療廢物收集率普遍不足。大部分項目收集范圍也只基本覆蓋了市區的醫院、衛生院,稍好一些的情況是將市轄縣醫院納入收運范圍,但市(區)診所、縣、鄉鎮衛生院尚未覆蓋。廢物收集數量不足,直接導致焚燒處理設施不能正常連續運行,廢物暫存2~3天后才集中處理一次,開開停停的運行狀態直接影響設備的使用壽命以及運行成本。
其次,收費政策不落實、政策執行難度大。醫療廢物處置項目已投產運行的城市,基本都制定了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但是,在醫療機構付費意識還有待提高的現實情況下,業主單位在向各醫療衛生機構收費的過程中普遍處于被動狀態,醫療衛生機構欠賬或者少繳費的情況比較普遍,業主單位缺乏相應的手段。環保部門和衛生管理部門還應采取法律、行政、宣傳等多種手段,加強政策執行力度,提高醫療廢物處置企業的持續運營能力。
同時,缺乏必要的稅費優惠等配套政策的支持,項目運行成本偏大。醫療廢物處置企業在頻繁收集醫療廢物的過程中產生了大量的過路、過橋費,如不適當減免,將對企業運行形成沉重負擔。加上醫療廢物收集難、向醫療機構收費難,使得企業在起步階段的運行非常困難,亟須政策支持。
再次,對醫療廢物的監管弱,處罰手段不硬。我國對醫療廢物產生源的管理薄弱,各地級城市有關部門對醫療機構內醫療廢物的監管力度很小,基本沒有定期的監督檢查制度,醫療廢物隨著生活垃圾流失的現象依然存在。
另外,由于環境監管能力薄弱,缺少對二惡英等物質的監督性監測機制和手段,全過程監管體系建立尚需時日。
推進:推行集中處置,推動產業化進程
完善政策細則,提升行業水平
針對醫療廢物處理產業存在的問題,吳舜澤表示,有些在近期內能夠解決,有些還要經歷一個過程。近期工作將主要圍繞發揮項目績效開展,確保國家投資發揮作用,并加快步伐解決醫療廢物處理產業市場存在的部分問題。
他說,今后要加快在建項目和規劃項目進程,開展竣工驗收試點等工作,對全國建成投運的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包括利用國債資金建設和利用社會資金建成的設施)開展二惡英監督性監測,盡可能避免新建設施二次污染問題。
同時,著力創建良好的設施運行配套政策環境。各級環保部門應聯合衛生部門加大醫療廢物環境管理力度,研究解決制約廢物收集、運輸的跨行政區收集、轉運車輛上路限制、轉移聯單審批時間過長等問題,協調相關部門,為處置企業爭取國家有關優惠稅費政策,合理制定收費標準,為集中處置設施的正常運行創造良好的環境。
積極借鑒國外先進的管理理念、技術和政策,加大對處理技術過程性指標的研究,提升處理設備末端排放水平,研究提出我國的醫療廢物處置行業最佳可行技術和最佳環境實踐(BAT/BEP)方案,以期引導國內醫療廢物處理裝備制造和設施運行水平提高。
此外,研究啟動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汶川特大地震以及目前正在流行中的甲型H1N1流感都充分顯示出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應急設施體系應以移動性為主要特點,可以覆蓋到任何發生突發疫情的地方,從而有效應對突發情況。
推行集中處理模式,培育專業隊伍
吳舜澤說,要在醫療廢物處置產業推行專業化集中處理模式。建設區域性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收集處置轄區內所有的醫療廢物,發揮醫療單位自建處理設施不具備的規模效益和技術效益;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必須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提供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相關操作人員須接受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相關工作;積極培育醫療廢物專業化運營公司,鼓勵跨地區、跨城市承包處置設施運營,逐步建立技術水平高、經濟實力強的專業化處置隊伍。
最后,吳舜澤指出,我國目前的《規劃》項目只是覆蓋到地級城市,仍有不少鄉鎮、偏遠地區的醫療廢物未能有效納入集中處置范圍。要解決這些地區的醫療廢物處置問題,現階段由于國力、國情的限制,還需分階段、分步驟地研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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