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垃圾回收何時不再"散兵游勇"?
新聞背景
擅自處理電子垃圾最高罰50萬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共分5章,共計35條,將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條例》,國家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實行資格許可制度,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資格。申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應具備完善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設施和與所處理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相適應的分揀、包裝以及其他設備。
對于那些沒有取得“電子垃圾”處理資格擅自從事處理活動的,將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查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業、關閉,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手工作坊拆解存在著“二次污染”等問題,電子廢棄物的回收處理體系亟待規范。
新聞緣起
根據6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促進擴大內需鼓勵汽車家電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2009年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山東、廣東、福州和長沙等省市開展家電“以舊換新”試點工作。其實,《通知》是與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相銜接的。這些大量被淘汰的家電流向何處?消費者、生產企業、處理企業該承擔什么責任?我國如何建立規范的廢棄電子產品回收處理體系?這些都是《條例》真正實施前亟須解答的問題。
——記者觀察——
以舊換新尚未全部實施
根據《通知》,中央財政和試點省市財政還安排了20億元資金,用于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空調、電腦5類家電產品的“以舊換新”補貼。補貼對象是交售補貼范圍內的舊家電并購買新家電的消費者,以及對回收補貼范圍內的舊家電并送到拆解處理企業的運輸費用。
記者來到北京市公主墳附近的國美大賣場,在冰箱、洗衣機和電腦柜臺前,都沒有看見以舊換新的標志。店里的售貨員也證實,在國美,冰箱、洗衣機和電腦并沒有進行以舊換新的活動;在空調柜臺,記者發現,海爾柜臺前擺放著“高效節能空調推廣財政補助標準”的牌子,購買不同制冷量、不同能效等級的空調,分別提供從300—850元不等的補助,而海信已經開始以舊換新的活動,但消費者不需要回收舊空調,只需要提供舊空調的發票即可。
以舊換新做的最好的是電視機,無論是海信還是長虹等品牌都表示,有以舊換新活動,根據國美大賣場的規定,各品牌舊電視的回收價格從100-300元不等。但記者發現,以舊換新的電視機售價普遍高于“家電下鄉”的電視機,這影響了消費者的購買熱情。
——問題難點——
90%由“游擊隊”低價收購
據預測,2009年我國家電報廢量將達到近9000萬臺。而據2006年《中國統計年鑒》的數據計算,2006年我國主要電器電子產品的社會保有量,電視機約為4.9億臺,電冰箱約為2.2億臺,洗衣機約為2.6億臺,空調器約為1.5億臺,計算機約為8000萬臺,合計12億臺。2006年這5種產品的實際廢棄量,電視機約為460萬臺,電冰箱約為210萬臺,洗衣機約為250萬臺,空調器約為140萬臺,計算機約為200萬臺,合計1260萬臺。此外,每年還有大量的手機、復印機、傳真機、打印機等電子產品報廢淘汰。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中有許多有用的資源,如銅、鋁、鐵及各種稀貴金屬、玻璃和塑料等,具有很高的再利用價值。通過再生途徑獲得資源的成本大大低于直接從礦石、原材料等冶煉加工獲取資源的成本,而且節約能源。
對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來說,回收一直是個大問題,其中一個關鍵問題是回收的價格和成本。長三角循環經濟技術研究院(浙江)院長杜歡政教授說,目前,我國大約90%再生資源的回收是由走街串巷的“游擊隊”低價收購。
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廢舊電器電子產品主要有三個流向:一是通過走街串巷的小商販上門回收或者通過生產廠家、銷售商“以舊換新”等方式回收后,流入舊貨市場,銷售給低端消費者;二是通過捐贈等方式,向西部地區、希望小學等特定地域、群體轉移;三是拆解、處理,提取貴金屬等原材料。
我國目前的環境污染問題主要集中在第三個流向中。即包括廣東貴嶼在內的一些地方存在為數眾多的拆解處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個體手工作坊,它們采用露天焚燒、強酸浸泡等原始落后方式提取貴金屬,不但隨意排放廢氣、廢液、廢渣,對大氣、土壤和水體造成了嚴重污染,危害了人們的健康,而且造成了巨大的浪費。
——對策建議——
對處理企業進行補助
杜歡政認為,從處理成本來說,規范環保的處理企業無法跟“游擊隊”相競爭。“游擊隊”通過把電視機修好賣給農村等低端市場,可以賣得約200元,即使是賣不掉,也可以賣電子元器件賺得100元左右。但是手工作坊的簡單拆卸等存在“二次污染”,資源的回收利用率也不高,廣大回收農民的職業衛生無法保障。此外,這些廢舊電視改裝的電視等電器存在種種質量、安全隱患等問題,損害了農村等地消費者的利益。
對于規范處理企業來說,環保處理一臺電視機約需40元人民幣,而處理后得到的塑料、鐵、銅等也就價值20元左右。因此,如果企業跟“游擊隊”一樣,以50元一臺電視的價格從消費者手中收購舊電視,處理一臺至少虧本30元,因此,必須得到一定的補助才能有利潤和生存空間,才能打敗民間廢舊品收購的“游擊隊”。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副秘書長富鴻鈞說,目前,根據《通知》和《條例》,只提到消費者和運輸環節的補助,但是沒有提到對處理企業的補助,實施細則還需要對這方面進行更多的關注,否則處理企業不會有熱情和積極性,環保處理也得不到最終的落實。
專項基金要體現“誰受益誰負責”
國家提供財政補助只是一時的,而不是一個長期實施的制度。而根據國務院《條例》第七條:國家建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用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費用的補貼。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進口電器電子產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履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的繳納義務。
杜歡政認為,基金的建立非常必要。日本采用的是消費者責任制,也就是說,在日本,消費者廢棄一個舊電冰箱,需要付費7000日元(約450元人民幣)。但如今的日本還有人偷偷把廢舊電器電子產品扔掉,也有人把這些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運到中國或越南,成為進口的“洋垃圾”。
“即使在日本這樣社會經濟的發展水平達到了一個比較高的層次,積累了較為雄厚的經濟物質基礎,社會公眾有較高的環境意識,并有較為良好的垃圾分類等生活習慣的社會,其廢棄家電回收率不過50%。”杜歡政說,根據《條例》我國實施生產者責任制。也就是對家電的生產企業和國外進口企業統一征收廢棄產品處理基金。由于國內外家電生產企業都是大企業,統一征收相對容易。
國家工業與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資源綜合利用處處長黃建忠說,從生產商和進口商手里收取一部分資金,建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的基金制度已經是非常明確了。《條例》作為一個法律規范性文件,是原則性的,因此在下一步在為它配套細則時,將做一些適當調整。如根據誰受益誰負責,在廢舊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再利用問題上,政府獲得了稅收,有收益;生產者在生產過程中獲得了利潤,也受益了;銷售商、維修商、進口商同樣如此,有利潤和收益,所以都應買單。基金要在一定程度上適當地體現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
消費者也應“買單”
消費者該不該為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買單?黃建忠認為,消費者也該買單。因為消費者使用了這個產品的使用價值,也有收益,因此也應買單。
但其中有一個問題,如果用誰受益誰負責這樣一個理念推動回收,進行制度安排的話,事情會搞得很復雜,不如換成生產者責任延伸。采用生產者責任延伸,由生產者主動買單,也可利用市場機制,比如說生產者可以因此把他的產品漲價,把他的一部分責任轉嫁給銷售商,轉嫁給消費者。事實上,任何一個制度的設計沒有絕對公平,只有相對公平。從操作方便、簡單角度考慮,生產者責任延伸是一個好理念。
杜歡政也同意黃建忠的說法。他認為處理基金的統一征收,結果往往是會把這筆費用轉移到消費者身上,造成電器和電子產品的統一漲價。
“不過,環境問題危害到每個人的生存和健康,環境責任是每個人的共同責任。生產企業要進行綠色設計、清潔生產;消費者也有自己的環境責任。低收入者肯定是不愿意交費的。不過,家電不同于糧食等生活必需品,價格可以往上提一點。”但杜歡政強調,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跟每個老百姓的生活相關,應讓全社會組織參與,整個運作要公開、透明。如補助哪家企業,在哪個過程中進行補助,補助多少等,都要公開、透明;而獨立學者、專家和民間環保組織等都可參與整個運行、監督的過程;此外,媒體的公開報道,可保證整個過程的公開、透明、合理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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