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污染誰治理”還是“誰呼吸誰買單”?
針對有人提出的“民眾要為呼吸新鮮空氣買單”的觀點,國家發改委能源與研究所能源系統分析和市場分析研究中心主任姜克雋表示:“我非常贊成這個觀點。直接漲價要好過不知情的財政撥款。直截了當在成本中增加環境污染治理費用,比如提高能源價格。目前爭議較多的環境稅盡管對企業征收,但實際上它仍然是消費稅,企業仍會將此轉嫁到商品價格中,實際上還是消費者自己買單。”
早在2006年,首任環保局局長曲格平就曾說過:改革開放以來的25年間,環保計劃中定下的指標從未完全完成過。如今,又是7年過去了,從未完全完成過的環保計劃又完成了多少呢?對此,沒有任何機構和個人為此真正承擔過責任,沒有一頂“烏紗帽”因為環保計劃未完成而掉落;相反,犧牲環境換取發展從來就是一種常態,不但官員無須為環保執法失敗承擔責任,就連違法排污和不執行環保法規的企業,也無須為破壞環境承擔成本。大多數企業,包括國有大型企業在內,沒有養成保護環境的習慣,卻一直保持著破壞環境的慣性。
但是,大自然的法則告訴我們,污染環境必須有人承擔后果。官員不承擔,企業不承擔,誰來承擔?當然是并且只能是生于斯長于斯的居民。于是,哪一條污染嚴重的河流旁邊都有若干個恐怖的“死亡村莊”,哪一片污染嚴重的空氣里都時刻浮動著可怕的死亡陰霾。對此,從未有人提出過要給予補償,哪怕是對那些“癌癥村”的村民;但是,現在卻有人告訴我們:你必須為呼吸新鮮空氣買單!
毋庸諱言,我們走的是一條“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可是,治理責任的主體卻從未明確。按照市場經濟的道理,只能是并且必須是“誰污染誰治理”。可是,污染環境換來的大把鈔票已經裝進了商人的腰包,他們不會事后吐出來,也沒給污染治理留下專門資金—因此,雖然污染嚴重是因為相關企業的無良經營和相關政府部門的監管失職,但是“誰污染誰治理”已經很難實現;結果就是,讓那些污染嚴重的受害者而不是受益者們來為之買單!
從公平的角度說,“誰呼吸誰買單”充斥著蠻不講理的話語暴力。人人都會問一句“憑什么”。但是現實的殘酷之處在于,政府為環境治理所花的每一分錢,其實都是來自于納稅人;而且,就算這部分稅收是直接向企業征收,最后還是會轉嫁給消費者買單。但是,至少還應該有一條底線,那就是不能讓公眾為環境買單的支出,繼續成為某些環境破壞者的暴利。最典型的就是提高資源性產品價格,無論水電煤氣油都是如此—水價上漲進的是自來水公司腰包,油價上漲也是給兩桶油做貢獻……這樣的“誰呼吸誰買單”是公眾絕對不能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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