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安全 須保護與嚴懲并行
我國居民暴露在環境污染中的情況是怎樣的?環保部3月14日發布了首個全國性的大規模研究結果。結果顯示,我國有2.5億居民的住宅區靠近重點排污企業和交通干道,2.8億居民使用不安全飲用水。
在現實生活中,潛藏的風險的確是無處不在。遭遇過食品不安全,公眾可以選擇“用嘴投票”,在知情后可以選擇不吃;碰到過家具、生活用品含有致癌物,公眾同樣可以選擇“用手投票”,選擇不用這些家用品;還遭遇過使用地溝油的飯館、餐廳,地溝油有害健康的常識人盡皆知,對此,公眾也可以選擇“用腳投票”,不去這些飯館或餐廳……這意味著,很多安全風險的確存在,但我們還可以主動做出一些應對。如果這不安全的是飲用水,我們似乎就無能為力了,因為你總不能不喝水吧?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調查顯示,全世界80%的疾病與飲水有關。而聯合國2006年發布的《世界水資源開發報告》顯示,2002年,全球約有310萬人因飲用不潔水患病而死亡,其中近90%是不滿5歲的兒童。此外,每年約有160萬人的生命,原本是可以通過提供安全的飲用水和衛生設施來挽救的。
據此可知,飲用水的安全有多重要,這不僅關乎公眾的健康,更關乎公眾的生命,顯然不能小覷。畢竟,如飲用水安全存在隱患,每一個人都是潛在的受害者。
面對“我國有2.5億居民的住宅區靠近重點排污企業和交通干道,2.8億居民使用不安全飲用水”的調查報告,我們必須發問的是,如果飲用水都無法確保安全,那健康與幸福又如何談起?眾所周知,最近幾十年,我們的經濟的確得到了快速發展,但環境也遭遇了不小的破壞。“發展經濟不以犧牲GDP為代價”早已達成共識,但一些地方政府仍是“唯GDP是舉”。這樣的“現實矛盾”,讓飲用水的安全問題日益嚴重,這必須引起重視。
換言之,“中國2.8億居民使用不安全飲用水”就是一封環保舉報信,也是一種警醒,呼吁對飲用水的“安全監管”。對此,全國人大代表、沈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趙長義去年“兩會”期間曾表示,“應盡快制定飲用水安全保障法,完善飲用水安全保障法律體系,確保讓城鄉百姓喝上干凈水。”可以說,通過法律規范進行保障是一種舉措,但徒法不足以自行,背后仍需要配套的制度規范,以確保飲用水的絕對安全。
第一,要注重保護,“別讓地球上最后一滴水成為人類的眼淚”的公益廣告,之所以震撼人心,就在于引人共鳴,這意味著,對飲用水安全的再多治理都不如把事前的保護做好;第二,則是要強化問責,如果一地環境污染了,無法保障飲用水的安全,相關監管部門絕不能心慈手軟,不能因為當事企業為當地GDP作出巨大貢獻就網開一面,而必須“依法嚴懲”。有“安全監管”,也才會有“安全飲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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