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稈禁燒應剛柔并濟疏堵結合
近年來,焚燒秸稈已成豐收季節最令人頭疼的副產品。禁燒意志年甚一年,相關辦法日益嚴苛,可為什么依然會不時出現煙霧圍城的窘況?一個重要的原因或許是過于關注對“人”的強力處置,而有些忽視給“物”以恰當的歸宿。
非常之時,確實得用非常之策。為了盡可能迅速禁燒秸稈,行政手段一直是首要的、貫穿始終的重要選項,各地各級為此投入了相當可觀的行政資源,在行政手段的使用上也達到了極限。通常來講,最重要的辦法就是層層下達行政指令,嚴防死守,哪個地方出問題,就拿相關管理者是問,直至革職查辦。在體制內,拿官帽動刀,將官位懸置,堪稱釜底抽薪、直搗黃龍之策。
而面對焚燒秸稈的農民,情況相對要復雜和困難,情急之中,便催生了一些更極致的治理手法。印象最深的是,我曾在某地看到路邊懸掛著斬釘截鐵八個大字,“焚燒秸稈,一律拘留!”金剛怒目,霸氣騰騰。
細究上述強力舉措,會發現它們的指向都是“人”,力圖通過對“人”的控制進而實現對“事”的控制,但它們并未充分回應產生問題的根源。秸稈焚燒在農耕文明中自古有之,何以現在受到公眾前所未有的強烈關注?這一問題需要放在整個生態環境變遷的大視野和農業農村農民生產與生活方式大轉變的大背景中來考量和審視。
不妨把對焚燒秸稈的憤懣與焦躁暫時放下,回歸于常識:秸稈被付之一炬,是因為沒有更好的處置方式,倒逼我們必須真誠、耐心地為秸稈找到更有效率的轉化方式和更合理的去處。這便是現在越來越受重視的秸稈綜合利用,很多地方已有有益的嘗試,尚需投入更大的心力。
最近,秸稈禁燒立法備受熱議,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應對現實問題無疑是值得嘉許的路徑。但倡導立法并不等于治理手段的全面嚴苛化,除了必要的嚴厲懲治與問責之外,更要剛柔并濟,疏堵結合,系統設計和合理構建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系統。如此,秸稈禁燒年復一年在應急式治理中飽受煎熬的尷尬才有望被終結。若放大此事的意義,或許也是檢視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個側面。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