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實施準備好了嗎?
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距生效施行僅剩不到半年時間。全國各地、各相關部門都在緊鑼密鼓地做著新法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然而,我們也發現,有少數單位的準備工作做得并不盡如人意。有的對貫徹新法缺乏緊迫性、計劃性,還有的對貫徹新法感到茫然。
這與我們所面臨的形勢和任務、與公眾對我們的要求和期盼、與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賦予我們的使命和責任顯然是不相適應的。
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徒法不足以自行。”要使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在生效后能真正落到實處,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各地、各相關部門就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新法正式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筆者認為,具體地說,主要應做好5方面的準備:
一是思想準備。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思想的統一,認識的提高,是做好新法實施準備工作的第一道工序。當前最重要的任務就是要從提高認識入手,真正在思想上闖過發展和政績這兩道關,要將長期以來一直以經濟優先,保證經濟發展的思想理念徹底轉變到新法所宣示的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的環境優先思想上來,切實為明年新法的實施做好思想鋪墊。
二是輿論準備。要在報刊、電視、微信、微博等媒體上大造聲勢,同時,利用各種手段、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實施新法的重大意義和重要作用,使社會各界和全體公民都能了解、熟知新法,并自覺遵守新法,不斷增強參與、監督的意識,真正營造出一種環境保護人人有責的濃厚社會氛圍。
三是組織準備。實施《環境保護法》,并不僅僅是環保系統內部的事,它更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包括每一名社會公眾。因此,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都應主動擔負起新法所賦予的環境保護的義務和責任,自覺把貫徹實施新法當作一件大事來抓。
四是能力準備。實施新法并非一件易事,有許多新的知識需要學習,許多新的問題需要研究。因此,應抓緊時間,層層舉辦培訓班,未雨綢繆地開展戰前演練,使每一名環境執法人員都能深刻領會新法的主要內容和主要條款,準確把握新法的精神實質和深刻內涵,熟練掌握新法的基本操作方法和操作規程,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履職能力。
五是政策配套準備。新法的新條款很多,既有許多直面環境現實問題的重大制度設計,也有對既往條款的修改。這些新條款、新內容與實踐都有一個適應和銜接的問題。這就要求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特別是環保部門一方面要盡快做好相應的法規制度和標準的清理工作;另一方面,要結合實際,抓緊制訂、出臺一批與新法相配套的執法規范、操作細則及其標準制度,為新法的順利實施打下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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