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軍令狀"還需問責利劍保駕
據統計,在2014年初,有超九成省份的政府工作報告涉及空氣污染治理,至少15個省份簽訂了治理霧霾、力保藍天的“軍令狀”。然而,根據國家統計局不久前發布的《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4年在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監測的161個城市中,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的僅占9.9%,未達標的城市占90.1%。相比言猶在耳的“軍令狀”,一年的時間讓承諾沒了“底氣”(3月16日新華網)。
可以確定的是,在治理大氣污染過程中,地方政府“壯士斷腕、立軍令狀、鐵腕治污……”的豪言壯語著實讓人為之激動。人們滿懷著對藍天的向往,翹首以待,然而等來的卻是“霧霾鎖城”,一場空歡喜。據統計,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監測的161個城市中,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的僅占9.9%。這么多城市不達標,那么當初信誓旦旦的“軍令狀”哪里去了?2014年至少15個省份簽訂了治理霧霾軍令狀,而卻鮮有不達標的主政者被問責,絕大多數地區對此避而不談,甚至沉默失語。
可見,相比言猶在耳的“軍令狀”,一年的時間讓承諾沒了“底氣”。緣何“強力”“鐵腕”“最嚴格”等強硬措辭在此時不愿、不希望被提起?民眾對治霾的滿心期待變成了失望,這讓民眾情何以堪?言不由衷的治霾“兩張皮”擺在眼前,地方政府試圖用沉默回應質疑,逃避責任。顯然,“說話不算話”的地方政府的治霾“軍令狀”成了一張“空頭支票”,極具諷刺意義。
事實上,我國治霾的力度不斷升級。2013年9月,出臺被視為“史上最嚴”的治霾總指南——大氣污染防治“國十條”。之后,全國31個省份立下“治霾軍令狀”,與環保部簽署《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責任書中,各地均設有PM2.5或PM10年均濃度下降目標,并將其與官員的“烏紗帽”掛鉤。治霾口號喊出后,有多少官員真正因治霾不力被問責?
筆者認為,“霧霾軍令狀”需問責利劍保駕。從“十面霾伏”中突圍,其實是一道發展考題,考驗的是政府的治理體系、治理能力、治理決心。一方面,要建立科學的環保責任問責機制,鐵腕執法、鐵面問責,明確各部門各地方的任務和職責,對長期目標、階段目標分段分期及時科學的考評,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體現生態文明建設狀況的指標納入領導干部的考核內容,對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必須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另一方面,“法律是紅線、法治是底線。任何人、任何組織不能觸碰、不得突破。”要嚴格執行新的環境保護法,不打一絲一毫的折扣,讓法律產生威懾力。環保法的執行不是棉花棒,是殺手锏,要像治理腐敗一樣,劃設“高壓電線”,對污染行為采取“零容忍”,下定刮骨療傷的決心,重典治污,讓污染企業付出巨大經濟代價,對惡意排污者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加大對環保執法部門的支持力度,對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的也要問責,瀆職失職的要依法追究。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