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林:官員"喝河水"難解環保焦慮
3月22日,在第七屆金龍泉感恩漳河日暨漳河環保宣傳行活動啟動儀式上,湖北省環保廳環境監察總隊總隊長李永福、荊門市副市長張尚貴現場舀取漳河水后直接飲下,用行動呼吁護水愛水。(3月24日《現代快報》)
當“GDP崇拜”逐漸剝離,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我們看到各地官員在生態建設和河流治污上都是蠻拼的———浙江多位官員曾下河游泳檢驗水質,福建落實責任建立了“河長制”……而今,湖北多位干部干脆舀一勺河水直接飲用。
和幾乎所有熱點公共事件一樣,官員“喝河水證水質”依舊沒能擺脫輿論的“說三道四”。一種意見認為,官員以身作則,既然敢親自喝水就證明水沒問題,退一萬步講,這也是一種廟堂與坊間良好互動的樣本;另一種看法則與之對立,喝一口水就能證明河水沒被污染?“喝”不代表“可以喝”,“喝河水證水質”不過是一次公關和作秀而已。以上兩種聲音在輿論場“交錯廝殺”,很難說誰更有理更能站得住腳,但透過這番爭論景象,縈繞在公眾心頭的環保焦慮依舊清晰可見。
之所以焦慮,有著深刻的現實背景。從現狀來看,水利部水資源司司長陳明忠去年曾表示,全國十大流域水質總體為輕度污染。但是局部地區、局部水域的水質環境污染情況比較嚴重。從江河來看,達標的(Ⅰ—Ⅲ類水標準)有67%,水庫達標的是88.7%,湖泊是28.6%。這些數據一經公開,江河的“瘡疤”有多觸目驚心已無需贅言。具體到此次湖北官員“喝河水證水質”,背后的兩個“魅影”也讓人不敢樂觀:一是,即使河水可以飲用,最多也只能說明漳河一地水質良好,至于周邊江河的水質如何并不知曉;二是,官員“舀水直飲”更多只是道德層面的個體示范行為,制度層面的治污措施有多少、是否過硬,同樣未知。
這也是此番輿論場上有質疑有爭論的關鍵所在。誰都知道,江河污染與土壤污染、大氣污染現狀一樣嚴峻,甚至更嚴重;誰都明白,治污突圍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不能寄望于短暫的“運動式”或“領導批示式”治理,必須建立高效持久的常態化監管運作機制。特別是,當前公眾對生態環境的關切幾乎已達“峰值”,而新環保法也已開始實施,是否能真正把這部“有牙齒”的法律用好用足,是否能對每一起排污惡行下決心懲治,直接考驗著政府部門治理污染的誠意,也驗證著這幾位帶頭“喝河水”領導的“成色”。從這個意義來說,既然官員已經喝了河水,公眾不妨淡定些,盯住漳河以及當地其他江河的水質,看看江河會否再有污染,倘若再有,當地官員總不好交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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