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完善基層站所環境管理巡查制度
巡視制度是一套具有中國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的制度設計。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和各省市充分利用巡視利器,反腐敗工作成效顯著。這一反腐利器能否向基層延伸?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環保局黨組積極探索,參照巡視工作形式,對下屬基層站所進行了第一輪巡查。
溫州市鹿城區環保局設有8個基層環境管理所,分設在不同的街鎮。借鑒中央和各省市巡視工作思路,鹿城區環保局巡查工作按“三步三查三談”展開。
“三步”是指:第一步,發布公告,公布被巡查單位名稱、巡查工作內容與時間、工作組成員和投訴舉報電話;第二步,駐點巡查,集中3天~5天時間,巡查工作組在被巡查的基層環境管理所駐點辦公,對照巡查工作主要內容,開展全方位、體檢式監督檢查;第三步,反饋整改,巡查工作組撰寫巡查工作報告,上報局巡查工作領導小組,實行“一函告、一抄告、一通報”進行反饋并督促落實。
“三查”是指:一,查閱資料檔案,重點是會議記錄、存檔文件、監管檔案、行政審批、行政處罰案卷;二,查投訴舉報,重點是關于被巡查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黨風廉政、作風效能問題;三,實地勘查,根據巡查工作需要,對群眾投訴舉報件包括抽查的環境信訪投訴件進行現場檢查。
“三談”是指:一,面談被巡查單位干部職工,了解被巡查單位工作情況及有關工作人員具體問題;二,訪談被巡查單位監管范圍內的社區(村居)干部,了解掌握被巡查單位服務情況;三,約談監管對象,了解被巡查單位日常監管情況、作風效能問題。
巡查工作基本有3個特點:一是巡查對象全覆蓋,對下屬全部站所所有工作人員開展巡查。二是巡查內容全方位,抽調局紀檢室、監察大隊等相關科室,突出巡查執法監察、審批管理、便民服務等方面。三是巡查結果督改,除嚴重違紀問題外巡查結果均反饋給單位進行整改糾正。
通過巡查發現了典型問題,掌握了重點人員。同時,創新了協同機制,落實了“兩個責任”,拓寬了監督渠道,形成了有力震懾。巡查通過公布投訴舉報電話、郵箱,接受群眾投訴舉報等方式,共調查處理群眾各渠道投訴舉報11件,保持了高壓態勢。
筆者認為,巡查工作形成了一套較為可行的工作機制,但仍未充分發揮巡查利器的效用,需要在具體實踐中進一步完善。
一是進一步提升巡查的威懾力。此次巡查是局紀檢組牽頭對本局下屬站所的巡查,在威懾力方面略顯不足。第二輪巡查將以查辦案件為目的,加大反腐敗力度。
二是進一步提升巡查的針對性。此次巡查從探索試點出發,巡查對象多、內容廣泛,在挖深挖細上著力不多,但積累了經驗,收集了待查信息,建立了線索渠道,掌握了重點對象,為第二輪巡查奠定了基礎。
三是進一步強化巡查結果的運用。實行巡查結果及其整改落實情況與基層站所及干部年終考核掛鉤、與選拔任用掛鉤、與評先評優掛鉤“三掛鉤”機制。
作者單位: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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