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十二五”實施680個減排項目
“十二五”以來,陜西省榆林市委、市政府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狠抓污染物減排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十二五”期間,榆林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4項污染物排放量較“十一五”分別下降23.8%、16.33%、11.28%、15.62%。化學需氧量、氨氮兩項指標提前完成“十二五”減排目標任務,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兩項指標也已按時限完成。
成立減排領導小組,推進火電企業達標整改
“十二五”期間,榆林市成立了全市污染減排領導小組,把污染減排、發展循環經濟作為促轉型、保增長、調結構的重要舉措來抓。榆林市多次召開市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和市長辦公會等專題會議,安排部署落后產能淘汰、電廠脫硫改造和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場建設等環保重大事項。
榆林市委、市政府先后出臺《關于節能減排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市政府每年初制定印發《榆林市年度環保目標任務及考核辦法》等,將陜西省政府下達的減排任務分解落實到每個縣區、部門和企業。通過強化目標責任考核,完善污染減排體制機制建設等措施,完成了減排各項目標任務。
“十二五”以來,榆林市累計實施減排項目680個,其中,國家目標責任書考核中規定的30個項目已于2014年底全部建設完成。2015年,納入陜西省目標責任書的神木神興朱概塔綜合利用發電公司1#、2#機組脫硝工程等6個項目均已建設完成。
推動工程減排項目,積極推進火電企業達標整改。目前,榆林市共有火電行業機組133臺,總裝機容量1147.14萬千瓦。其中,104臺機組已建成脫硫設施,102臺機組已建成脫硝設施。
不斷提升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按照黃河流域排放標準,榆林市新建污水處理廠全部以一級A排放標準建設,并對全市14個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完成了提標改造。
擴建榆林城區、定邊、靖邊、神木、米脂5個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新增污水日處理能力7.5萬噸。建成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系統5套,回用管網11公里。全市污水總處理能力達到32.15萬噸/日,出水水質全部達一級A排放標準。2015年總處理水量7175.55萬噸,較2014年新增1083.84萬噸,污水處理率達88%。
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污染治理成效顯著。榆林市通過建設雨污分流、堆肥場、沼氣池等,積極開展畜禽養殖企業污染治理。“十二五”期間,累計投入治理資金3279萬元,對313家畜禽養殖企業實施污染治理。
黃標車淘汰任務圓滿完成。榆林市組織財政、公安等部門在華源機動車報廢拆解公司聯合辦公,做好黃標車淘汰網上審核和資金補貼工作。
安裝完善在線監測系統,推進技改
榆林市積極實施減排技改,推動結構減排。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加大“兩高”行業項目審核力度。按照相關文件要求,榆林市嚴格控制“兩高”和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對資源能源浪費嚴重、不符合行業能耗標準的項目堅決不予立項審批。
榆林市對未達到“十一五”節能目標進度90%的縣區,暫停審批、核準、備案高耗能項目,對已完成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的項目,嚴格監督,確保設備工藝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十二五”期間,全市累計淘汰落后企業44家,淘汰落后產能134.66萬噸。
推動涉蘭炭企業整合提升和技改。榆林市對全市97家蘭炭、金屬鎂企業實施產能整合,整合56家煤、焦、電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將蘭炭企業濕法熄焦工藝改為干法,將剩余荒煤氣用于發電,大大減少了蘭炭企業污染物無組織排放。
同時,實施節能減排技改,對20余家金屬鎂企業精煉、還原車間廢氣通過管道收集,實施煙氣脫硫治理。安裝完善在線監測系統,一舉解決涉蘭企業長期存在的無組織排放問題。
榆林市加強減排監測體系建設,建立了全市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平臺,指定專人負責。嚴格按照國控企業管理要求,定期開展監督性監測、有效性審核和“發標”管理。對在線設施未驗收、未通過有效性審核的企業,要求限期整改。全市97家國控重點企業中,已累計建成在線監測設施80家,完成環保驗收77家。
強化執法監督,每季度進行一次國控企業執法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在全市通報。定期開展減排專項檢查,每年累計出動執法人員逾5000人(次),立案查處企業逾100家。
“十二五”以來,榆林市縣兩級黨委、政府對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不減、任務不變。全力實施30個重點減排工程和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建設。每年市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逾1000萬元,用于黃標車淘汰及減排新技術的推廣。
榆林市環保專項資金每年投入1億多元用于企業污染治理、環保在線監測設施建設。采取BOT、PPP等模式,投入14.6億元資金實施115個水污染物減排項目。新建、改建、擴建生活污水處理設施12座,新增處理能力12.7萬噸/日;建成工業企業廢水處理設施26套,新增處理能力1.85萬噸/日;建成石油鉆采廢水處理聯合站點34個,新增廢水回注能力0.8萬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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