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首個土壤污染防治地方強制性標準出臺
更新時間:2021-02-05 09:32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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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發布《江西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這是江西省首個土壤污染防治地方強制性標準,將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針對目前江西省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監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結合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際情況,此次出臺的《標準》健全了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進一步規范全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有效防控土壤污染風險,降低土壤污染對人體或環境的影響。
《標準》規定了132項污染物項目的篩選值,85項污染物項目的管制值,在國家標準基礎上針對江西省土壤污染實際,增加了三價鉻、錫、銀、鉈、鋅、氨氮等47項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標準,確定了砷的土壤背景值。
同時,《標準》規定具體地塊土壤中污染物檢測含量超過篩選值,但等于或者低于江西省土壤環境背景值水平的,不納入污染地塊管理。此項做法更符合江西土壤污染防治實際。
江西省要求全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會同自然資源部門在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效果評估等環節的評審工作中,加強《標準》貫徹落實,切實將標準要求貫徹到土壤污染防治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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