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脫硝催化劑再生、回收技術”許可授權項目的掛網公告
北京低碳清潔能源研究院(簡稱“低碳院”)成功開發“選擇性催化還原脫硝催化劑再生SCR-ReGen®技術”(簡稱“SCR-ReGen®技術”)和“選擇性催化還原脫硝催化劑回收SCR-ReCyc®技術”(簡稱“SCR-ReCyc®技術”),擬對外公開許可授權,轉化實施該技術。誠邀意向企業來院接洽技術許可事宜。
一、技術簡介
SCR-ReGen®技術可將失效SCR催化劑脫硝性能恢復至原新鮮催化劑活性的95~105%,且化學使用壽命與新鮮催化劑相當;是延長催化劑使用壽命、降低系統運行成本、減少危廢處置數量的有效途徑。SCR-ReGen®技術已于2016年首次對外許可實施。
SCR-ReCyc®技術可將無法再生的廢催化劑處理為符合新催化劑生產要求的釩鎢鈦粉,直接用做生產新催化劑的原料。經過噸級生產線驗證,回收得到的釩鎢鈦粉各項指標滿足國家標準要求,且利用回收原料制備的催化劑各項指標也均滿足國家標準要求。該技術已于2020年首次對外許可實施。
二、擬許可授權內容及方式
1、許可范圍:
(1)選擇性催化還原脫硝催化劑再生SCR-ReGen®技術
(2)選擇性催化還原脫硝催化劑回收SCR-ReCyc®技術
可單獨或同時許可
2、許可方式:普通許可
3、許可期限:首次許可期限為自許可授權合同簽訂之日起5-10年。
4、許可費收取方式:“入門費+產品銷售提成”,入門費一次性收取,產品銷售提成按年度結算,以產品銷售價格為計費基礎。入門費及提成比例雙方面議。
三、意向企業資質要求
1、需為在中國大陸地區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
2、未被列入國家發展改革委《信用中國》失信黑名單;
3、未被列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業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4、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5、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HW50類)的企業優先;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北京低碳清潔能源研究院技術商務中心
聯系人: 高振楠
e-mail:Zhennan.gao.a@chnenerg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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