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能置換 7家鋼企又有新動作!
產能置換是推動冶金行業高質量發展的一種手段,據不完全統計,近期又有7個產能置換項目公示發布,涉及湛鋼、達鋼和鞍鋼等企業,具體情況如下:
關于新疆新安特鋼有限責任公司建設項目產能置換方案的公示
按照《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和《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要求,現將《新疆新安特鋼有限公司產能置換方案》予以公示,歡迎社會公眾進行監督。公示期為2021年8月20日-9月17日,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向我廳反映情況。
聯系方式:0991-4518103
聯系人:賈依娜
地址:烏魯木齊市友好南路179號0401室
四川達州鋼鐵建設項目產能置換方案公示
按照《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6號)、《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鋼鐵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號)要求,現將四川省達州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減量提質產能置換方案予以公示,歡迎社會公眾進行監督。公示期為:2021年8月24日-2021年9月18日。若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經濟和信息化廳反映。
聯系人:材料工業處卿家勝
聯系電話:028-86265723、86265725(傳真)
郵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東路66號
郵編:610015
關于福建三鋼閩光股份有限公司產能置換方案的公示
為進一步促進結構優化和裝備技術升級,福建三鋼閩光股份有限公司擬進行產能置換。按照《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和《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有關精神,現將福建三鋼閩光股份有限公司產能置換方案予以公示。因企業實施兼并重組及外購產能,2017年12月21日公告的福建省三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產能置換方案的部分產能來源發生變化,原計劃退出的三明廠區420m³高爐2座(鐵產能100萬噸)及120t轉爐1座(鋼產能140萬噸)改為退出新疆100萬噸鐵產能及羅源閩光50t轉爐2座(鋼產能170萬噸)。公示期20個工作日。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向我廳反饋。聯系電話:0591-87315367(新材料處)0591-87672912(機關紀委)
關于寶鋼湛江鋼鐵有限公司氫基豎爐系統項目(一步)產能置換方案的公告
按照《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6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號)要求,現將寶鋼湛江鋼鐵有限公司氫基豎爐系統項目(一步)產能置換方案予以公告。歡迎社會公眾進行監督。
鞍鋼股份董事會通過關于購買55萬噸煉鐵產能的議案
近日,鞍鋼股份發布公告為了滿足公司發展戰略規劃的需要,推進布局優化、結構調整,依據新頒布的《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公司董事會于2021年8月27日批準公司與遼寧前杜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遼寧澎輝鑄業有限公司、遼陽聯合鋼鐵有限公司簽署《鋼鐵產能置換轉讓協議》。
根據協議,公司將以自有資金購買遼陽聯合鋼鐵鋼鐵建設項目產能置換剩余的煉鐵產能指標共計55萬噸(其中遼寧前杜39萬噸、遼寧澎輝16萬噸),轉讓金額共計人民幣2.915億元(含稅)。
關于對內蒙古萬洲特鋼有限責任公司高合金鋼建設項目產能置換方案的公示
按照《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6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號)要求,我廳委托冶金工業信息標準研究院對內蒙古萬洲特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萬洲特鋼)高合金鋼建設項目進行了評估,出具了符合相關政策要求的評估意見。現將萬洲特鋼高合金鋼建設項目產能置換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20個工作日。歡迎社會公眾進行監督。電話:0471-4826452(傳真)。
關于包頭市億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1座205m³高爐搬遷至寧城縣產業轉移方案的公示
包頭市億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包頭億金”原包頭市盛暢鑄造廠)1座205立方米高爐于2012年列入工信部鑄造用生鐵企業準入公告和2016年復核公告(2019年8月《鑄造用生鐵企業認定規范條件》及公告企業名單廢止)。該公司于2018年6月啟動搬遷至寧城縣事宜,更名為內蒙古億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建設1座205m³鑄造用生鐵高爐,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允許類,以及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關于做好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意見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發改電〔2016〕129號)“使用400立方米及以下煉鐵高爐(符合《鑄造用生鐵企業認定規范條件》的鑄造高爐除外)”的規定。
為加強鑄造用生鐵企業管理,現將包頭億金1座205m³產業轉移方案予以補充公示,請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反饋至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冶金建材工業處。
聯系電話:0471-4826452(兼傳真)
加強對鋼鐵行業的產能監管,嚴格執行鋼鐵產能置換政策,堅決嚴禁新增產能,鞏固好來之不易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果,這是鋼鐵行業所有企業應達成的共識,為碳中和、碳達峰做出貢獻,改善鋼鐵行業格局,進而推動鋼鐵行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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