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公開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
【谷騰環保網訊】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于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1月3日對黑龍江省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22年3月21日反饋了督察意見。黑龍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從嚴從實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截至目前,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已經完成19項,其他整改任務正在按要求持續推進;轉辦的2330件信訪案件已辦結2206件,階段性辦結124件。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高度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堅決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責任
(一)強化政治引領,高位統籌推進。黑龍江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科學擘畫“六個龍江”宏偉藍圖,實施“八個振興”行動計劃,部署“九個堅定不移”重點任務,為全省建設綠色龍江、推進生態振興、堅定不移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指明了發展路徑。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切實履行督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職責,2022年以來,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11次、書記專題辦公會議9次、省政府常務會議12次,專題審議整改方案,研究部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省委書記許勤主持召開省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全體會議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動員部署會議,深入哈爾濱、伊春等地調研部署松花江水環境治理、森林生態保護等工作,多次就督察整改工作作出批示。省委副書記、省長梁惠玲主持召開省政府黨組會議專題研究重點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經費保障,并就督察整改、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等工作作出批示。14位省級黨政領導同志聯系推動曝光典型案例等重點整改任務,專班專責督導問題整改。
(二)深化思想認識,檢視反思差距。全省上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刻把握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科學性、真理性、時代性和實踐性,切實把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落實到行動上、體現在效果上。各市(地)和省直有關部門以“能力作風建設年”活動為載體,深刻檢視在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上政治站位、思想認識、行動措施的差距,嚴肅查擺工作標準和作風能力上的不足,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納入領導責任、工作推進、督導檢查、考核評價“四個體系”推動,全省上下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不斷強化。
(三)突出系統治理,構建整改體系。組織建設上,建立“省委、省政府負總責,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動,
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及責任部門主體落實,行業主管部門嚴格督導驗收”的領導責任體系,構建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整改格局。路徑實施上,科學編制省級整改方案及具體貫徹落實方案,形成全省“一盤棋”整改體系。管理推動上,實行省市縣三級聯動、月季年三時重點調度和機制運行、行動措施、時限要求、效能效果、投入保障五項報告的工作程序,嚴密整改全要素管理。制度完善上,建立完善督察整改任務督導工作辦法、驗收銷號辦法、督察整改落實工作規范等制度機制,保障整改常態化閉環管控。
(四)抓實整改督辦,嚴肅考核問責。聚焦督察整改任務和轉辦信訪案件,以“十查十看十到位”為重點,深入開展整改“回頭看”、專項督查、專項督導等梯次攻堅行動,推進整改見實效。聚焦曝光典型案例和重點難點整改問題,堅持全天候駐點盯辦,實施“嵌入式”指導監督,加密開展會商和調度,確保問題整改到位。聚焦督察整改責任,省委組織部將督察整改情況納入市(地)和省直機關目標考核,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業績的重要依據;省紀委監委對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355人,并開展督察整改專項監督檢查,充分彰顯省委、省政府推動督察整改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
二、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抓實抓細抓好督察整改的實際成效,推動黑龍江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一)狠抓源頭管控治理,綠色發展加快推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印發《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黑龍江省碳達峰實施方案》,實施碳達峰十大行動。加快構建“1+N”政策體系,出臺能源、科技、減污降碳等重點領域“雙碳”專項方案17個。加快產業優化升級。印發《黑龍江省產業振興行動計劃(2022—2026年)》,制定22個產業專項行動方案,培育數字經濟、生物經濟、冰雪經濟、創意設計產業等綠色低碳經濟發展新引擎。加快“氣化龍江”步伐,中俄東線天然氣管道齊齊哈爾支線開工建設,哈北支線貫通。推進新能源產業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累計建成裝機規模為2040萬千瓦,占總裝機的47.4%。深入推進綠色節約。持續推進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等創建行動,全省2545家節約型機關通過國家核驗,60%以上中小學校達到綠色創建標準,綠色商場創建比例達到60%以上,超額完成國家目標。
(二)深入推進污染防治,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實施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行動,持續抓好秸稈綜合利用。積極推進水泥、鋼鐵和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完成七臺河市焦化企業和雞西市石墨園區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建設和粉塵無組織排放治理。實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行動,加強移動源污染防治,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1679萬噸,超2022年年初計劃679萬噸,創歷史同期最高水平。2022年,全省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5.9%,同比提高1.3個百分點;PM2.5濃度均值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微克/立方米。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堅持水中問題岸上突破,實施水質提升“百日攻堅戰”,整治入河排污口12074個,98個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全部實現污水集中處理,減排控污成效明顯。堅持技術問題管理突破,44條地級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得到有效管控,14條縣級城市黑臭水體完成治理6條,超額完成國家40%的目標要求,典型案例松浦支渠黑臭水體反彈問題完成整改。堅持流域問題區域突破,開展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行動,完成水源保護區劃定和立標。完成2068個小微水體治理。2022年,全省地表水國控斷面優良(I—III類)水體比例為81.3%,同比上升9.4個百分點;松花江干流10個國控斷面全部達到III類要求,達到歷史最高水平。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緊盯黑土耕地、重點建設用地保護,嚴格落實黑土地保護利用條例,實施黑土地保護性耕作2553萬畝,查處違法占用耕地案件965件,完成214個重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緊盯農業污染、農村污染兩個重點領域,抓好農村黑臭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雙源”清單3969家,完成16條國控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26.3%,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3.3%。
(三)加強生態保護修復,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加快提升監管效能。持續開展“綠盾”行動,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內372個采礦采砂、工礦企業、核心區緩沖區旅游設施和水電設施等問題完成整改367個,完成率98.66%。出臺《黑龍江省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建立和調整暫行管理規定》,明確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建立、調整、撤銷條件及申報審批程序等。全省各縣(市)均完成濕地保護“十四五”規劃編制印發工作。加快實施治理修復。堅持系統修復,小興安嶺—三江平原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累計完成投資80.34億元。推進歷史遺留礦山核查,形成歷史遺留礦山圖斑核查數據庫。加強水土流失治理,治理侵蝕溝0.9萬條。開展國土綠化行動,完成營造林122.6萬畝。加快推進產業發展。印發《2023年全省林下經濟發展實施方案》,圍繞林菌、林果、林菜、林藥、林糧和林下養殖等產業,積極踐行大食物觀先行地重要部署。推進林業碳匯交易,伊春森工集團與中國移動黑龍江有限公司、伊春鹿鳴礦業簽訂森林碳匯交易協議,交易金額500萬元。
(四)實施重點工程項目,基礎設施短板加快補齊。實施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建立“全省排水一張圖信息管理平臺”,啟動污水管網補短板三年攻堅行動,推進城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新建改造污水管網1241公里。印發《黑龍江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劃(2022—2025年)》,新增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367個。實施生活垃圾工業固廢處置設施提標工程。鶴崗市、雙鴨山市2個焚燒發電項目建成試運行,新增焚燒處理能力1600噸/日。45處農(牧)場存量垃圾場完成整改。開展生活垃圾填埋場管理能力提升專項行動,督導各地有序推進填埋場滲濾液處理任務。哈爾濱、大慶、伊春等地“無廢城市”建設穩步推進。實施環境監測保障工程。新增地表水監測斷面148個,實現跨縣域斷面布設全覆蓋。新建92個重點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國控斷面自動監測覆蓋率94.1%,位居全國前列。聚焦重點斷面等開展“每日測”“每旬測”加密水質監測,精準分析水質狀況和變化趨勢。
(五)強化法治監督保障,治理能力持續提升。強化法治支撐。重點推進水污染防治條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立法工作,加強生態環境重點領域法治保障。持續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將伊春鹿鳴礦業“3·28”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申報全國十大磋商典型案例。強化執法監管。開展“鐵腕治污雷霆行動”,強化生態環境領域行刑銜接,依法嚴懲環境犯罪行為。強化科技賦能。實施省級重點環境技術研發和關鍵技術攻關,支持哈電集團、博能環保等行業龍頭企業組建生態環保領域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和產業技術研究院,建立由18個生態環境領域200余名專家組成的專家庫,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重要技術支撐。
三、保持持續攻堅戰略定力,加快推進生態振興,努力開創生態文明建設新局面
下一步,黑龍江省將堅定不移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黑龍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決以擁護“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站位和忠誠擔當,持續用力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扎實推進生態振興計劃,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著力打造“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實踐地。
(一)堅持第一行動,深入踐行綠色發展。穩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統籌實施能源、工業、城鄉建設等領域碳達峰十大行動。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加快建設哈大齊新能源產業帶和東部地區新能源產業集群。加快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等調整優化。嚴把“兩高”項目準入關,強化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管理,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
(二)堅持第一目標,全力改善環境民生。堅決完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和轉辦信訪案件整改,高標準高質量整改到位。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深入開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強黑土耕地安全利用與嚴格管控,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進縣級城市黑臭水體治理,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環境民生問題。
(三)堅持第一時間,加快生態保護修復。持續強化生態環境系統保護和綜合治理。深入實施小興安嶺—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重大生態修復工程。科學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增強生態系統功能和生態產品供給能力。加快推進歷史遺留礦山、水土流失治理和江河湖庫生態保護,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四)堅持第一標準,強化依法精準施策。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突出科學精準、依法治理,更高標準推進落實、更嚴要求督導考核、更高效能舉一反三,實行全過程全要素全周期閉環管理。堅持嚴肅問責、精準問責貫穿督察整改全領域、全過程,堅決依規依紀依法整治虛假整改、敷衍整改等不擔當、不作為問題。
黑龍江省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
第一部分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差距
一、思想認識仍有偏差
問題一:一些地方和部門對黑龍江省特殊、重要的生態地位認識不到位,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不夠有力,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的內生動力不強,統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工作重點還不夠清晰。督察發現,不少同志“等靠要”思想嚴重,一些工作項目沒有上級資金支持就不推動實施。有的部門對自身承擔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認識不到位,有的地方對長期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熟視無睹,缺乏主動作為的責任擔當。具體工作中,標準不高、方式粗放,滿足于“大概齊”、“差不多”,缺少精細精準、嚴謹細致的作風。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1.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省上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省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議等進行專題學習,深刻把握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科學性、真理性、時代性和實踐性,切實把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落實到行動上、體現在效果上。各市(地)和省直有關部門黨委(黨組)以“能力作風建設年”活動為載體,深刻檢視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政治站位、思想認識、行動措施上的差距,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把脈會診,狠抓整改落實,將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以下簡稱中央環保督察)整改納入領導責任、工作推進、督導檢查、考核評價“四個體系”推進落實,不斷強化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
2. 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科學擘畫“六個龍江”宏偉藍圖,提出“八個振興”實踐路徑,確定“九個堅定不移”主攻方向,全面部署綠色龍江建設,實施生態振興計劃,堅定不移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切實履行督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職責。省委書記許勤主持召開省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全體會議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動員部署會議,深入哈爾濱、伊春等地調研部署松花江水環境治理、森林生態保護等工作,多次就督察整改工作作出批示。省委副書記、省長梁惠玲主持召開省政府黨組會議專題研究重點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經費保障,并就督察整改、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等工作作出批示。14位省級黨政領導同志聯系推動曝光典型案例等重點整改任務,專班專責督導問題整改。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召開3次會議,組織開展全省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回頭看”、信訪問題整改情況“回頭看”、2022年省級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查。全面壓實整改責任體系,印發《黑龍江省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黑龍江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督導工作辦法(試行)》《黑龍江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辦法(試行)》。各市縣均召開黨委常委會會議、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貫徹落實督察整改工作,全力推進問題整改。
3. 深化全過程全要素全周期閉環推動體系。嚴格考核評價,省委組織部將督察整改情況納入市(地)和省直機關目標考核,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業績的重要依據。建立省市縣三級黨政負責同志聯系推動重點督察整改任務機制,實行省市縣三級聯動、月季年三時重點調度和機制運行、行動措施、時限要求、效能效果、投入保障五項報告的“三級三時五報告”制度,深入整改現場開展“四不兩直”暗查暗訪,建立周調度、月審核、季通報、年報告和重點任務盯辦制度。省紀委監委組織開展督察整改問題專項監督檢查。中央環保督察移交我省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355人,其中,廳局級干部32人、縣處級干部108人、科級及以下干部和其他人員215人,彰顯了省委、省政府落實督察整改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
問題二:小興安嶺是東北天然生態屏障,在保障國家生態安全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督察發現,龍江森工集團下屬沾河公司從守林者變成破壞者,2016年以來在未取得相關審批手續情況下毀林種參1.6萬余畝,其中在黑龍江山口省級自然保護區內毀林2729畝;違規在防火隔離帶出租種參1.1萬余畝,其中侵占大沾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8943畝,局部生態系統遭到嚴重破壞。第一輪督察“回頭看”時已多次轉辦群眾相關投訴,但森工集團及沾河公司敷衍應對、整改不力,五大連池市有關部門和兩個保護區管理機構對存在的問題“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長期不作為。
整改時限:2024年10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毀林種參1.6萬余畝問題。龍江森工集團對補植補造任務實行“落地上圖”精細化管理,按造林技術規程補植補造,組織開展毀林地塊復查和巡護,完成16342畝毀林種參地塊和其他所有衛片能夠查到毀林地塊的補植補造任務,并通過省林草局和省國資委聯合檢查組以及國家林草局的檢查驗收。按照“誰毀林、追誰責”原則,對違紀違法問題開展調查,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2. 防火隔離帶違規種參1.1萬余畝問題。有序推進在圃參地退出,完成防火隔離帶內在圃參地退出3111畝,超額完成年度3106畝目標,及時處置了參架及附屬設施,并通過省林草局和省國資委聯合檢查組以及國家林草局駐黑龍江專員辦的檢查驗收,2023年計劃退出4067畝參地。
3. 督察“回頭看”整改不力問題。龍江森工集團完成2018年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交辦3個信訪案件涉及的毀林種參地塊及所有衛片能夠查到毀林地塊的補植補造任務。與屬地政府、公安機關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實現防火隔離帶人參種植總量零增長、參苗零新播的“雙零”目標。
4. 監管不作為問題。全面理順原森工系統林草行政監管職能,明確監管權限,依法落實本行政區域法定監管職責。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森林督查專項行動。有關保護區建立巡護制度,簽訂共管協議,壓實保護區生態環境監管責任。
問題三:2018年以來,雙鴨山市寶清縣東方紅林場和龍頭林場有51處毀林種參點位,占用林地1135畝,整改推進緩慢。
整改時限:2022年6月21日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1. 案件查處到位。經核實東方紅林場和龍頭林場的51個毀林種參點位,全部依法依規查處到位。
2. 林地回收到位。51個毀林種參點位全部完成林地回收,按造林技術規程完成還林,參棚等違法建筑及時處置。
問題四:經有關部門排查,近年來全省違規毀林種參點位多達1883個,占用林地超過9.6萬畝,部分林地始終未恢復,造成嚴重生態破壞。
整改時限:2022年6月21日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一)省林草局
1. 組織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雞西、雙鴨山、伊春、七臺河、鶴崗、黑河、綏化等市的林草局和龍江森工集團,對毀林種參專項行動違法圖斑進行重新核實。
2. 通過印發文件、召開視頻會議等多種方式加強日常調度,督導推進工作開展。
(二)各有關市,龍江森工集團
1. 各地全面摸清了毀林種參地塊的位置、面積、權屬和破壞森林資源情況,建立問題清單和臺賬。全省1883個參地問題點位,除136塊圖斑(10523畝)在沾河公司防火隔離帶內已列入問題二整改措施外,其余已全部整改到位。
2. 各地毀林種參地塊已恢復植被,按照林草濕資源的“網格化”管理體系,將農墾、森工系統納入地方管理體系。
二、黑土地保護不到位
問題五:黑土地是珍貴的土壤資源,被譽為“耕地中的大熊貓”。黑龍江省有典型黑土區耕地面積1.56億畝,占東北平原的56.1%。督察發現,黑龍江省部分黑土地保護措施流于形式,一些地方縱容建設項目違法占用黑土耕地,相關部門履職盡責不到位,不作為、慢作為問題突出。2018年以來,全省共發生占用黑土耕地違法案件1670件。哈爾濱市非法侵占黑土耕地問題也多發頻發,2018年以來共發生違法占用案件549件。
整改時限:2022年6月底前,違法案件整改率達到50%;2022年12月底前,整改率達到70%;2023年12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省自然資源廳
1. 指導各市(地)對1670件違法占用耕地案件再梳理、再排查,建立工作臺賬,利用“國土調查云”,對已整改到位問題進行實地督導核查,對各地整改進展進行排名通報,并對整改進度未達到70%的市(地)進行預警提示,督導地方重點推進移交法院案件處理,加快推進問題整改。按照全國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統一部署和省整改方案中分類整改要求,亂占耕地建房正在全國開展試點,暫不列入工作進度統計范圍內。截至目前,全省1670個案件扣除亂占耕地建房后共1369個,已完成整改1099個,整改率80.28%。
2. 印發關于落實“長牙齒”的硬措施建立耕地保護獎懲機制的通知,建立耕地保護監管責任、通報掛牌、警示約談、線索移交、約束懲戒和發現獎勵等6項機制。公開通報了7起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省級掛牌督辦三批21件違法典型案件。
3. 建立黑土地保護利用聯席會議工作制度,利用5月25日黑土地保護周契機,充分發揮報紙、極光新聞、動畫微視頻等融媒體作用,黑龍江廣播電視臺新聞聯播連續兩天播出黑土地保護內容,形成了正面輿論氛圍。
(二)省農業農村廳
1. 實施保護性耕作,印發《黑龍江省2023年黑土地保護性耕作實施方案》《2023年黑龍江省黑土地保護性耕作實施技術指引》,不斷提升實施質量和實施效果。組織召開了2023年全省保護性耕作培訓會議,開展保護性耕作技術培訓,積極宣傳保護性耕作技術。
2. 實施有機肥還田,在龍江等19個縣(市)和農場落實黑土地保護面積190萬畝。在湯原等地實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推廣寒區種養結合技術及固體糞便堆肥發酵等低成本利用模式,全面提升畜禽糞污綜合利用水平。
3. 開展耕地質量監測,印發《2022年黑龍江省耕地質量監測工作方案》,在全省設置耕地質量監測點位2000余個,開展耕地質量監測調查。組織各地開展耕地質量監測采樣調查,對土壤有機質等土壤理化性狀指標進行監測。
(三)各市(地)
各地加大對違法占用耕地案件排查整治力度,分門別類建立問題臺賬,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嚴肅查處占用耕地違法行為,認真落實行業監管職責、屬地管理職責,強化問題線索共享,依法嚴厲打擊盜挖黑土資源類違法犯罪活動。嚴格落實黑土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將耕地保護納入各級政府主要責任目標,落實土地違法責任追究。依法依規推進分類整治。
問題六:2019年以來,綏化至大慶、哈爾濱至肇源兩個省級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在未實施農用地征收、未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等情況下違法開工建設。綏化市作為該項目土地征用的主要實施方,明知手續不全仍知法違法,甚至鼓勵相關職能部門“卸下怕追責的思想包袱”、“從工作大局出發寬松執法”。截至督察時,路基、橋梁工程已基本完成,路面工程分別完成70%和80%,施工過程中沒有落實“耕作層土壤剝離”要求,大量珍貴黑土資源被浪費和破壞。
整改時限:2022年8月底前,完成表土剝離利用工作。2022年8月底前,完成哈肇高速公路建設項目違法占地問題整改;2023年6月底前,完成綏大高速公路建設項目違法占地問題整改。
整改進展:未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嚴格落實管控舉措,加快審批手續辦理。目前,綏大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用地審批手續已上報自然資源部并通過會審會審核,擬于近期呈報國務院批準;哈肇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已取得自然資源部農轉用批復,已復工復產。實施表土剝離利用,科學制定表土剝離利用方案,綏大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共剝離表土134.45萬立方米,已全部利用完畢;哈肇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共剝離表土131.66萬立方米,已全部利用完畢。
問題七:根據《黑龍江省耕地保護條例》和《東北黑土地保護規劃綱要(2017—2030年)》,對非農業建設項目所占用耕地的耕作層土壤應進行剝離,剝離的土壤主要用于土地復墾和改良治理。黑龍江省一些地方和部門未有效開展表土剝離工作,直至2021年7月才制定表土剝離的執行標準,自然資源部門從未對未開展表土剝離的建設項目實施處罰,農業農村部門基本沒有過問剝離表土再利用情況。2017年以來,綏化市實施的426個非農業建設項目中,僅5個實施表土剝離,多達1.3萬余畝耕地被直接占用,超過180萬立方米黑土資源未有效再利用。哈爾濱市作為全省建設項目最多的城市,僅6個非農業建設項目實施表土剝離。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21日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一)省自然資源廳
1. 全面開展排查核實,組織全省對2017年以來非農建設項目占用耕地表土剝離情況進行梳理核實,共排查建設項目3534宗。其中,已竣工未實施剝離利用且無剝離空間項目2044宗;尚有剝離利用空間項目1191宗均實施了剝離,剝離利用土方量2410萬立方米;其余299宗建設項目因土壤沙化、鹽堿化或未開工建設等符合不宜剝離規定未納入整改任務。
2. 分類推進整改,對已實施表土剝離的建設項目,積極推動剝離土壤進行有效利用;剝離土壤暫時未有效利用的,落實了具體管護措施;對項目已竣工尚有剝離空間的進一步實施表土剝離。
3. 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會同省農業農村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的通知》,實施表土剝離利用工作全流程、全鏈條閉環管理。
4. 嚴格執法檢查,會同省公安廳、省檢察院、省法院印發全省土地、礦產資源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加強打擊破壞黑土耕地違法犯罪行刑銜接工作的通知,依法依規開展表土剝離。
(二)省農業農村廳
1. 聯合自然資源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的通知》《黑龍江省非農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問題整改驗收工作方案》,實施表土剝離利用工作全流程、全鏈條閉環管理。成立黑龍江省黑土地保護利用專家組,在表土剝離利用工作中發揮專家的技術優勢,全力提供表土剝離利用方案評審及驗收的專家技術支持等工作。
2. 在全省范圍采取“省級統一組織、各地積極參與”方式,以“保護黑土地,當好壓艙石”和“在利用中保護、以保護促利用”為主題,組織開展黑土地保護主題宣傳活動,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黑土地保護法》《黑龍江省黑土地保護利用條例》《黑龍江省耕地保護條例》等規定,提升社會各界的黑土地保護意識,依法保護黑土耕地。組織全球31個黑土分布國家和歐盟黑土地保護專家線上召開黑土保護利用高峰論壇。
3. 聯合省委組織部、省委黨校舉辦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專題研討班,著力提升全省農業農村系統領導干部的黑土地保護水平;舉辦基層農技推廣骨干線下培訓班,提升基層農技推廣隊伍素質和能力,助力解決黑土地保護等技術難題;舉辦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現場會,組織現場觀摩學習,總結推廣畜禽糞肥還田利用的黑土耕地地力提升保護模式;印發《黑龍江省2022年農田建設“十百千萬”培訓實施方案》,在全省范圍內以農田建設政策與監管、黑土耕地保護利用、黑土耕地質量保護等為重點,對各級農田建設管理人員、專家、技術人員和高素質農民等開展了“十百千萬”專項培訓,進一步提升黑土耕地保護利用水平。
(三)各市(地)
1. 嚴格執行《黑龍江省黑土地保護利用條例》《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等規定,全面加強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工作。
2. 對2017年以來依法批準的非農建設項目表土剝離利用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制定整改措施,并嚴格按照分類整改標準規范推動問題整改。
3. 制定整改方案,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全面梳理排查表土剝離利用問題,建立問題清單,制定表土剝離利用方案并實施剝離利用工作。
4. 進一步完善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管理辦法,對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工作實施全流程監管。將表土剝離實施情況納入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內容。對未按規定開展表土剝離利用的,堅決依法依規查處到位。
問題八:侵蝕溝會直接導致黑土地數量減少、土層變薄。2018年《東北黑土區侵蝕溝治理專項規劃(2016—2030年)》要求,黑龍江2020年年底前完成1.29萬條侵蝕溝治理任務。督察發現,黑龍江省一些地方和部門并未真正重視侵蝕溝治理,僅實施了有國家資金支持的部分項目,截至2020年年底僅完成1161條侵蝕溝治理,治理工作嚴重滯后。
整改時限:2024年8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省水利廳
1. 成立黑土區侵蝕溝治理工作推進專班,印發《黑龍江省侵蝕溝治理專項行動方案》,將侵蝕溝治理任務納入全省河湖長制專項督查。2022年度落實中央水利發展資金、省級補助資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等3類資金,治理侵蝕溝0.9萬條。
2. 開展督導檢查和技術培訓,對侵蝕溝治理進度情況實行周統計、旬提示、月調度,定期對各市(地)進行排名、通報、預警。對承擔整改任務的11個市及北大荒農墾集團持續開展包片技術指導和服務。
3. 將侵蝕溝治理任務完成情況納入《黑龍江省2022年度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評估指標評分細則》,對整改工作中責任落實不力、進度緩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虛假整改等問題,按程序開展督導問責。
(二)各有關市,北大荒農墾集團
各地均已編制侵蝕溝治理整改方案,按照計劃有序推進侵蝕溝治理。將侵蝕溝治理完成情況納入各縣(市、區)水土保持目標考核。
問題九:根據《黑龍江省侵蝕溝治理工程實施方案(2017—2020年)》,綏化市應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1152條侵蝕溝治理任務,實際僅完成256條;其中慶安縣應完成128條治理任務,實際一條都未完成,工作任務流于一紙空文。
整改時限:2024年8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對1152條侵蝕溝基本情況進行了全面排查,完成登記造冊,并建立臺賬。
2.制發《綏化市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通報侵蝕溝治理問題專項整改方案》,目前已治理侵蝕溝842條,2023年計劃治理侵蝕溝310條,2024年8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務。
3. 已將侵蝕溝治理完成情況納入《綏化市2022年度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評估指標評分細則》。對侵蝕溝治理工作實施監督檢查、督辦、預警、約談。
三、“兩高”項目盲目上馬
問題十:黑龍江省向國家上報的項目中,有的手續不全。
整改時限:2023年6月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1. 節能審查問題已經全部完成。
2. 未獲得環評審批項目均已完成整改。建立項目審批情況臺賬。
3. 各市(地)節能審查及環評審批項目均按整改時限完成。
問題十一:有的地方忽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調整的緊迫性和重要性,為追求一時經濟增長仍違規上馬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督察發現,大慶市黑龍江省龍油石油化工股份公司2020年以來建成投運一套300萬噸/年常減壓裝置、一套40萬噸/年輕烴裂解裝置,基本建成一套100萬噸/年懸浮床渣油加氫裝置,均不符合國家要求。黑龍江省有關部門和大慶市卻將上述項目列為重點項目推進實施。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省發展改革委
1. 將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制度化納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多次召開會議學習。制定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并將問題整改納入“四個體系”抓好落實,列入“能力作風建設年”攻堅破難計劃全力推進,把堅決抓好大慶市黑龍江省龍油石油化工股份公司(以下簡稱龍油石化)問題整改,作為推動大慶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油城”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堅決守住生態安全底線。
2. 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和大慶市,完成了龍油石化整改方案和驗收標準的制定工作,多次赴大慶市調研督導大慶市和龍油石化按要求整改。
3. 舉一反三,印發《關于對全省石化化工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加強監管工作的通知》,嚴把石化化工項目準入關和質量關。
(二)大慶市
1. 對在建“兩高”項目進行再梳理、再排查,并建立臺賬,進行季調度,對不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的項目依法進行整改。
2.實施污染排放技術改造,已完成電脫鹽水脫油、劣質原料預處理等設施建設。
3. 2022年6月28日,龍油石化委托第三方編制了《300萬噸/年常減壓、40萬噸/年輕烴裂解、100萬噸/年懸浮床渣油加氫裝置整改方案》。目前,龍油石化已完成了300萬噸/年常減壓、40萬噸/年輕烴裂解、100萬噸/年懸浮床渣油加氫3套裝置的改造工作。
四、部分督察整改工作行動遲緩
問題十二:截至此次督察進駐時,黑龍江省第一輪督察及“回頭看”整改方案確定的116項整改任務中,有10項未達序時進度。
(一)中國龍江森工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下屬沾河林業局有限公司管理區內自2016年以來,毀林種參面積1.6萬余畝,違規在防火隔離帶種參面積1.1萬余畝。
整改時限:2024年10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毀林種參1.6萬余畝問題。龍江森工集團對補植補造任務實行“落地上圖”精細化管理,按造林技術規程補植補造,組織開展毀林地塊復查和巡護,完成16342畝毀林種參地塊和其他所有衛片能夠查到毀林地塊的補植補造任務。
2. 防火隔離帶違規種參1.1萬余畝問題。有序推進在圃參地退出,完成防火隔離帶內在圃參地退出3111畝,超額完成年度3106畝目標,2023年計劃退出4067畝參地。
3. 督察“回頭看”整改不力問題。龍江森工集團完成2018年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交辦3個信訪案件涉及的毀林種參地塊及所有衛片能夠查到毀林地塊的補植補造任務。與屬地政府、公安機關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實現防火阻隔帶人參種植總量零增長、參苗零新播的“雙零”目標。
4. 監管不作為問題。全面理順原森工系統林草行政監管職能,明確監管權限,依法落實本行政區域法定監管職責。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森林督查專項行動。有關保護區建立巡護制度,簽訂共管協議,壓實保護區生態環境監管責任。對有關部門長期不作為問題進行調查,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二)鶴崗市應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但至今未建成。現場檢查發現,現有垃圾填埋場大量滲濾液積存,風險隱患突出。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焚燒發電項目建設問題整改;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垃圾填埋場大量滲濾液積存隱患問題整改。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鶴崗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土建工程和設備安裝全部完成,已取得并網批復,項目投入運行。
2. 鶴崗市生活垃圾填埋場現已停止接收生活垃圾,通過提升滲濾液處理能力,加快處置積存滲濾液。
(三)北大荒農墾集團下轄農場的存量垃圾排查整治不徹底,目前45個存量垃圾場未治理,待處理存量垃圾達79萬噸,環境污染嚴重。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21日前,完成24處存量垃圾場治理;2023年12月底前,完成21處存量垃圾場治理。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北大荒農墾集團45處存量垃圾,其中,36處采取原位治理方式完成存量垃圾治理工作;9處采取轉運至正規生活垃圾處理場進行無害化處理。
2. 各市(地)已建立長效機制,完善生活垃圾收、轉、運體系建設,規范存量垃圾治理,新產生的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加強環境監督檢查,確保問題不反彈。
(四)龍江森工集團下屬沾河公司,違規在防火隔離帶種參1.1萬余畝,其中侵占大沾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8943畝。鶴崗市蘿北縣延軍工業園區和蘿北經濟開發區兩個石墨園區15家企業長期違法侵占林地、濕地和草地共約41公頃,違法建設尾礦庫排放石墨渣。黑河市門魯河濕地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項目整改不徹底,嫩江縣門魯河珍珠巖礦業開發有限公司位于保護區緩沖區,企業持續違法經營至2020年年底,至今仍未清理退出。
整改時限:2024年10月底前,完成違規種參問題整改;2023年6月底前,完成石墨園區違法違規問題整改;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項目問題整改。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違規種參問題。有序推進在圃參地退出,完成防火隔離帶內在圃參地退出3111畝,超額完成年度3106畝目標。
2. 石墨園區違法違規問題。已全面清理海達石墨公司、鑫隆源石墨公司傾倒的石墨廢渣,并建立長效監管制度,經常性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已完成園區內各石墨生產企業石墨廢渣去向調查,全部排入尾礦庫,無隨意丟棄和隨意堆放現象。定期開展固體廢物處置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形成閉環管理。
3. 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項目問題。門魯河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加強對門魯河珍珠巖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的監管,確保不產生新的環境問題;黑河市政府、嫩江市政府、北大荒農墾集團九三分公司與門魯河珍珠巖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協商整改問題并達成共識。
(五)伊春市烏拉嘎金礦問題整改中的資源異地置換等相關工作未按期開展。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已編制完成《低品位礦石堆場環境治理工程整改方案》,完成了全部的原礦石堆場生態修復治理。
2. 累計完成修復74.5公頃,植樹16.8萬株,其中人工修復48.5公頃,自然修復區域人工干預修復26公頃。
(六)哈爾濱9個縣(市)應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垃圾無害化處理及滲濾液處理設施建設并保證穩定運行,但尚志市、五常市、延壽縣、木蘭縣、賓縣因滲濾液處理設施損壞、停用或能力不足,積存的大量滲濾液不能有效處理,存在較大環境隱患。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21日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1. 尚志市、五常市、延壽縣、木蘭縣采取提升滲濾液處理設施能力、增加應急處理設備等措施,垃圾場積存滲濾液已處理完成。
2. 賓縣生活垃圾處理場積存的滲濾液,已全部轉運至賓西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理。賓縣生活垃圾處理場已調整作為生活垃圾收運中轉站,隨產隨轉。
3. 相關縣(市)已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
(七)省整改方案提出,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松北呼蘭垃圾焚燒項目建設并投入使用,但直至督察進駐前期才匆匆點火調試。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21日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1.松北呼蘭垃圾焚燒項目已完成調試并投入運行。松北呼蘭垃圾填埋區已臨時封場,焚燒系統及滲濾液處理站等環保設施運行穩定,污染物達標排放。
2. 生活垃圾處理企業已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
(八)毀林種參問題突出。目前全省毀林種參問題點位多達1124個,占用林地面積3609公頃。林地破壞問題時有發生。雞西市普晨石墨有限責任公司尾礦庫擴建工程未辦理征林征地手續,目前尾礦庫內廢水、廢礦沙已灌入附近林地。2014年以來,寶清縣福平露天煤礦非法占用毀壞林地78.65公頃,其中只有18公頃取得了林地審批手續。
整改時限:2022年6月21日前,完成毀林種參問題整改;2022年12月21日前,完成違法占用問題整改。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1. 毀林種參問題
(1)省林草局組織哈爾濱、齊齊哈爾等市的林草局和龍江森工集團,對毀林種參專項行動違法圖斑進行重新核實。
(2)省林草局通過印發文件、召開視頻會議,以及電話、微信等多種方式加強日常調度,督導推進工作開展。
2. 違法占用林地問題
(1)省林草局通過印發文件、召開視頻會議等多種方式加強日常調度,督導推進工作開展。
(2)省林草局開展全省非煤礦山使用林地、草地、濕地情況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全省非煤礦山違法使用林地、草地、濕地問題整治臺賬。
(3)雞西市普晨石墨有限責任公司和寶清縣福平露天煤礦均已完成案件查處、責任追究,對符合審批條件的違法占用林地,依規補辦了使用林地手續;對不符合審批條件的違法占用林地,已完成植被恢復整改措施,并在當地人民政府網站進行了整改結果公示。
(九)根據2017年國家《全國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工作方案(2018—2020年)》要求,畜牧大縣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應于2020年年底完成。但直至督察進駐時,全省26個畜牧大縣中,仍有4個縣逾期近一年項目仍未完工。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大慶市肇州縣4個規模養殖場和2個糞污處理中心項目已建成投運;綏化市青岡縣整縣推進項目、肇東市尚家糞污處理中心項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雙鴨山市集賢縣11個村級公益性收集點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十)第一輪督察及“回頭看”期間群眾投訴的問題中,一些整改不到位、出現反彈問題。
整改時限:2024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12件信訪案件中已完成大慶市肇源縣薄荷臺鄉葫蘆系村破壞耕地、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海雅村破壞灘涂、大慶市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巴彥查干鄉綽爾村圍壩造田(2件)、綏化市安達市青肯泡水庫自建堤壩、龍江森工集團沾河公司毀林違法開墾、哈爾濱市道里區新發鎮建國村農用地內傾倒垃圾、哈爾濱市依蘭縣三道崗鎮毀濕開墾、馬家溝阿什河污水溢流問題、賓縣大頂子山和臨江村非法采石破壞林地問題等11件信訪案件整改。哈爾濱市巴彥縣少陵山礦山生態修復問題按序時推進。
2. 建立信訪案件整改長效機制,將信訪案件整改納入日常督查重點內容,防止案件反彈。完善信訪案件檔案管理,每月定期調度整改進展,報送整改佐證材料。
問題十三:第一輪督察“回頭看”指出,哈爾濱市“垃圾圍城”問題突出。黑龍江省整改方案要求,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松北呼蘭垃圾焚燒項目建設并投入使用,哈爾濱9個縣(市)2020年年底前完成垃圾無害化處理及滲濾液處理設施建設并保證穩定運行。督察發現,當地工作拖沓、行動遲緩,松北呼蘭垃圾焚燒項目直至督察進駐前才開始調試;尚志市、五常市、延壽縣、木蘭縣、賓縣多個垃圾處理場積存大量滲濾液不能有效處理,存在較大環境隱患。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21日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1. 松北呼蘭垃圾焚燒項目已完成調試并投入運行。松北呼蘭垃圾填埋區已臨時封場,焚燒系統及滲濾液處理站等環保設施運行穩定,相關污染物達標排放。
2. 尚志市、五常市、延壽縣、木蘭縣采取提升滲濾液處理設施能力、增加應急處理設備等措施,垃圾場積存滲濾液已處理完成。
3. 賓縣生活垃圾處理場積存的滲濾液,已全部轉運至賓西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理。賓縣生活垃圾處理場已調整作為生活垃圾收運中轉站,隨產隨轉。
4. 相關縣(市)已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
問題十四:鶴崗市征楠煤化工有限公司因污染問題被多次投訴,當地一直沒有采取有力措施,默許企業“帶病運行”,此次督察期間又有群眾投訴,地方回復仍稱“公司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鶴崗市加大企業熄焦水監測頻次,企業新建一套熄焦水處理項目,確保熄焦水穩定達標排放。治理工程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工并調試運行。
2. 妥善化解群眾信訪問題。
3. 清潔生產審核已完成。
問題十五:第一輪督察“回頭看”期間轉辦的哈爾濱市黑塑料加工廠環境污染問題,此次督察期間仍有群眾多次投訴。現場檢查發現,全市大量小型塑料制品企業沒有得到有效監管,道外區永吉塑料廠私設排污口向阿什河支流東風溝偷排生產廢水,排口附近河道遍布塑料顆粒和碎片。
整改時限:2022年6月21日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1. 開展專項無照經營整治活動,依法對哈爾濱市道外區永吉塑料廠生產廢水未經處理通過排口直排東風溝問題和哈爾濱市巴彥縣高會鋒塑料顆粒加工點等3家企業因涉嫌違法排放污染物問題進行查處。
2. 開展塑料制品企業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問題清單與整治臺賬。
3. 哈爾濱市相關職能部門建立長效機制,開展聯合執法檢查,鞏固整改成效。
4. 按照《哈爾濱市塑料制品加工廢舊塑料回收及再利用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強塑料制品加工廢舊塑料回收及再利用企業登記事項常態化監管。
第二部分生態保護領域問題突出
五、自然保護區監管缺位
問題十六:黑龍江省共有各級自然保護區204個,長期存在違規調整和撤銷問題。國家明確要求,自然保護區自批準建立或調整之日起原則上5年內不得進行調整。督察發現,2016年黑龍江省制定的《省級自然保護區調整管理規定》,取消了省級自然保護區5年內不得再次調整的要求,為保護區頻繁調整開了口子。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省政府印發《黑龍江省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建立和調整暫行管理規定》,增加了“自然保護區自批準建立或調整之日起原則上5年內不得進行調整”“地方級自然保護區撤銷條件、申報材料、審批程序”等規定。
2. 省林草局出臺《關于印發〈黑龍江省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組織和工作制度〉和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建立、調整、撤銷、更改名稱申報材料的通知》。召開整改推進會議,組織已撤銷的40個地方級自然保護區編制撤銷申報材料,向有關單位重點講解了地方級自然保護區撤銷申報審批流程、申報材料編制要求等。省林草局下發《關于履行40 個地方級自然保護區撤銷申報程序的函》,要求有關市級人民政府履行撤銷申報程序。哈爾濱等8個市級人民政府均已向省政府申請撤銷有關地方級自然保護區。
3. 在自然保護區日常管理工作中,嚴格執行《黑龍江省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建立和調整暫行管理規定》,認真審核把關地方級自然保護區撤銷等事項。
問題十七:哈爾濱市呼蘭河口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綏化市肇東沿江省級自然保護區和蘭遠草原省級自然保護區在不到3年時間內均進行過2次調整,三個保護區總面積和核心區面積分別縮水4600公頃、2200公頃。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哈爾濱市、綏化市分別完成呼蘭河口濕地、肇東沿江和蘭遠草原省級自然保護區歷次調整面積減少情況自查并形成自查報告。
2.哈爾濱市、綏化市申請省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對呼蘭河口濕地、肇東沿江和蘭遠草原省級自然保護區歷次調整面積減少情況進行復核評估。
3. 哈爾濱市和綏化市嚴格執行《黑龍江省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建立和調整管理暫行規定》,對不符合調整規定的不予報批。
問題十八:國家明確要求不得隨意撤銷已批準設立的自然保護區,地方級自然保護區撤銷應當由省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審查后,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但2017年以來,黑龍江省撤銷市、縣級自然保護區40個,均未按要求履行報批程序,而是由市、縣政府直接發文撤銷。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省林草局
1. 省政府印發《黑龍江省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建立和調整暫行管理規定》,明確了“地方級自然保護區撤銷條件、申報材料、審批程序”等規定。
2. 省林草局下發《關于履行40個地方級自然保護區撤銷申報程序的函》,要求有關市級人民政府履行撤銷申報程序。哈爾濱等8個市級人民政府均已向省政府申請撤銷有關地方級自然保護區。
3. 在自然保護區日常管理工作中,嚴格執行《黑龍江省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建立和調整暫行管理規定》,認真審核把關地方級自然保護區撤銷等事項。
(二)各有關市,北大荒農墾集團
1.各有關市級人民政府、北大荒農墾集團配合制定《黑龍江省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建立和調整暫行管理規定》,組織編制40個地方級自然保護區撤銷申報材料。
2.各有關市級人民政府已向省政府申請撤銷40個地方級自然保護區。
問題十九:齊齊哈爾市甘南縣不顧專家綜合考察論證意見,2019年5月以“未發現國家保護的水禽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基本條件不存在,不能發揮水禽濕地自然保護功能”為由撤銷長吉崗—傲寶山縣級自然保護區,以“林場監管力度逐年加強、濫砍濫伐現象已基本杜絕”為由撤銷綠色林場縣級自然保護區。黑河市北安市青石嶺縣級自然保護區保護對象為野生珍稀鳥類及其棲息地,2021年9月北安市政府以該區域存在土地爭議、水質未得到合理保護為由違規撤銷保護區。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齊齊哈爾市和黑河市均配合完成《黑龍江省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建立和調整暫行管理規定》制定工作。齊齊哈爾市已編制完成長吉崗—傲寶山、綠色林場2個地方級自然保護區撤銷申報材料,黑河市已編制完成北安青石嶺縣級自然保護區撤銷申報材料,履行撤銷程序。待省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評審后,對不符合撤銷條件隨意撤銷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問題二十:部分自然保護區還存在工礦企業退出不徹底、旅游開發過度等問題。黑河市五大連池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內,黑龍山、石海、水晶宮、白龍洞、南藥泉等景點仍在營業,全部景區共占用保護區核心區6336公頃、緩沖區596公頃;9家礦泉水企業有4家位于緩沖區、5家位于實驗區,部分企業的新改擴建項目未經環評審批。2018年6月,省級有關部門指出黑河市嫩江縣門魯河珍珠巖礦業公司占用門魯河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要求當年9月完成整改,但至督察時清理退出仍不到位。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五大連池保護區
1. 核心區、緩沖區內的黑龍山、石海、水晶宮、白龍洞、南藥泉等景點和緩沖區內的奧西亞礦泉水廠、健龍礦泉水廠、五大冷礦泉飲品、火山源生物科技股份4家礦泉水有限公司已依法依規進行整改。
2. 已組織仙池礦泉飲品、泉山礦泉水、圣水生物科技股份、雙泉礦泉產品開發、火山泉飲品5家有限公司聘請有資質第三方開展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國家和地方標準的評估工作,現已全部完成。
3.黑河市正在對五大連池自然保護區內礦區權延續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二)門魯河保護區
1. 門魯河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已加強對門魯河珍珠巖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的監管,確保不產生新的環境問題。
2. 黑河市政府、嫩江市政府、北大荒農墾集團九三分公司已與門魯河珍珠巖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協商整改搬遷問題并達成共識。
六、礦山開采與生態修復問題突出
問題二十一:哈爾濱市阿城區55家采石礦山均為露天開采,開采區域多處山體殘缺、植被剝離、地表裸露,嚴重破壞地形地貌和生態環境。2016年以來,55家采石礦山全部存在越界開采違法行為。雙利采石公司2016年越界開采124.38萬立方米;東輝采石公司2016年至2020年在采礦許可范圍內僅開采2.24萬立方米,越界開采卻達65.32萬立方米;平山建材公司2016年以來因越界開采被處罰8次,越界開采量達44.92萬立方米;山林建筑材料公司2016年至2019年因越界開采被處罰4次,越界開采量達20多萬立方米,2021年9月又越界開采1萬立方米。相關部門執法不力、監管不嚴,只是“一罰了之”,對嚴重違法企業選擇性執法,只將部分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部分違法企業甚至多次獲批延續采礦權或擴大采礦權。此外,29家采礦企業存在非法占用林地問題,造成大面積林地毀壞。大板橋采石公司多次因違法毀林開礦被查處,被責令在原址造林復綠后,為了開礦在2020年竟又毀掉已復綠的林地。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21日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1. 已對55家露天采石企業越界開采違法行為重新核查并建立臺賬。已全部依法查處;15家涉嫌觸犯刑法的,已全部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調查處理。
2. 印發《阿城區石材礦山生態環境三級包保責任制》《哈爾濱市阿城區石材礦山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并建立“紅黃牌”管理制度。東輝采石公司等4家企業列入重點監管名錄,并對相關問題依法進行查處。
3. 印發《關于加強露天礦山監管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復工復產意見聯審單》,實施聯合會審制度。全面推進林長制,逐級實行網格化管理,簽訂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狀,嚴格目標考核。
4. 完成29家采石企業57起毀壞林地案件及大板橋采石公司毀林毀綠問題全面核查并全部查處到位。其中,118畝未恢復林地已全部完成植被恢復任務,成活率均達到85%還林標準。大板橋采石企業已原址還林3.8畝。
5. 已部署開展打擊食藥環犯罪“昆侖2022”“核心使命—2022”系列戰役等專項行動。
問題二十二:黑龍江省存在大量歷史遺留礦山,生態恢復任務艱巨。省《礦山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歷史遺留礦山恢復治理和礦山廢棄土地恢復應達到25607公頃。督察發現,“十三五”期間全省實際完成礦山修復5875公頃,僅完成22.9%。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礦山修復治理2960公頃(整改完成率達到15%);2025年12月底前,累計完成礦山修復治理7893公頃(整改完成率達到40%);2028年12月底前,累計完成礦山修復治理13812公頃(整改完成率達到70%);2030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反饋問題中剩余19732公頃礦山修復治理任務(整改完成率達到100%)。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省自然資源廳
1. 組織開展歷史遺留礦山核查工作,核實認定有責任主體礦山1102座,形成歷史遺留礦山圖斑核查數據庫。會同省公安廳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礦山生態修復專項執法檢查,依法嚴肅查處轉嫁修復責任主體。
2. 印發《黑龍江省礦山生態修復治理行動計劃(2022—2035年)》,督導各市(地)逐年度、逐礦山推進修復治理工作。
3. 印發《關于開展全省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專項督導工作的通知》,成立工作督導組,對各市(地)礦山生態修復治理開展專項督導。
(二)各市(地)
1. 組織開展礦山生態修復專項執法檢查和歷史遺留礦山圖斑核查工作,分類梳理基本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建立臺賬。完成歷史遺留廢棄礦山治理主體確認工作,督促礦山生態修復責任主體履行礦山生態治理恢復義務。依法嚴肅查處涉嫌越界開采問題。
2. 制定歷史遺留礦山修復計劃,將礦山修復治理任務落實到縣(市、區)政府,壓實礦山修復主體責任,逐年度、逐礦山推進歷史遺留礦山的修復治理工作。
3. 與相關單位和縣(市、區)聯動,積極申請財政債券和一般債券籌措修復資金,并篩選出具有較大投資潛力的歷史遺留礦山項目納入招商引資范疇,采取市場化方式引導、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礦山生態修復治理,推進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積極謀劃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示范工程,爭取中央專項獎補資金。
4. 督導礦山企業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賬戶,嚴格落實基金管理制度,及時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義務。
問題二十三:哈爾濱市有歷史遺留礦山837座,僅治理179座。《哈爾濱市阿城區礦產資源規劃(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年底完成49個礦山地質修復項目。2020年11月,黑龍江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阿城區廢棄礦山未開展綜合治理,要求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力度,阿城區以資金不足為由,始終未啟動任何一項礦山修復工作。督察發現,龍煤集團鶴崗分公司治理項目至督察時仍未實施。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礦山修復治理99座(整改完成率達到15%);2025年12月底前,累計完成礦山修復治理264座(整改完成率達到40%);2028年12月底前,累計完成礦山修復治理461座(整改完成率達到70%);2030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剩余歷史遺留礦山治理修復整改任務(整改完成率達到100%)。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哈爾濱市完成對剩余658座歷史遺留廢棄礦山治理開展治理修復責任主體確認工作,已核查有責任主體礦山300座。印發《哈爾濱市礦山生態修復治理行動計劃(2022—2030年)》,編制完成《哈爾濱市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實施方案》,按計劃推進礦山修復治理工作。
2. 對《哈爾濱市阿城區礦產資源規劃(2016—2020年)》49個礦山修復項目開展治理,其中22個礦山修復項目有17處廢棄礦山已達到自然修復銷號標準并已完成銷號備案。
3. 鶴崗市完成了嶺北南露天礦山修復工程項目的重新勘查、測量、初步設計等前期工作,并通過了亞行咨詢專家組的審查,已經完成工程招標工作,正在履行施工合同簽訂程序。
問題二十四:佳木斯市有歷史遺留礦山280座,僅治理63座。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礦山修復治理33座(整改完成率達到15%);2025年12月底前,累計完成礦山修復治理87座(整改完成率達到40%);2028年12月底前,累計完成礦山修復治理152座(整改完成率達到70%);2030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剩余歷史遺留礦山治理修復整改任務(整改完成率達到100%)。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完成轄區內歷史遺留礦山核查并建立臺賬,共確認未治理歷史遺留礦山圖斑340個、面積1255公頃。印發《全市礦山修復治理行動計劃》《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與生態修復領域重點工作專班推進方案》,明確任務目標、治理修復措施、完成時限、治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一步壓實縣(市、區)政府礦山治理主體責任,指導各縣(市)區有序推進中央環保督察歷史遺留礦山修復治理問題整改。
2. 督促治理責任單位嚴格落實礦山治理修復主體責任和治理修復計劃,加強實地督導,有序推進整改。
3. 已自然恢復、轉型利用方式修復歷史遺留礦山9座,面積75.44公頃,已工程修復歷史遺留礦山2座,面積12.44公頃。2022年度使用債券修復歷史遺留礦山工程項目預計2023年底前可全部完工,可修復礦山31座,面積129公頃。
七、濕地林地破壞屢禁不止
問題二十五:濕地保護存在薄弱環節。《黑龍江省濕地保護條例》要求“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編制本行政區域濕地保護規劃并組織實施”,但截至督察時僅哈爾濱市、雙鴨山市、大興安嶺地區編制濕地保護規劃,其他地市均未編制。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21日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1. 印發《黑龍江省濕地保護“十四五”規劃》,組織開展全省打擊違法破壞濕地資源專項行動并完成階段性總結。
2. 各市(地)、縣(市)政府均編制印發本級濕地保護“十四五”規劃。組織開展打擊違法破壞濕地資源專項行動,有效制止破壞濕地資源違法行為的發生,形成專項行動報告。對發現的問題圖斑,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
問題二十六:黑龍江伊春新青國家濕地公園保育區內建有砂石料場,沒有辦理林業、環評等審批手續。
整改時限:2022年6月21日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已完成砂石料場問題整改。運入黑土336車5376立方米,完成植被恢復2.46公頃。
問題二十七:哈爾濱市呼蘭河口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2012年以來多次違規調整,保護功能弱化,河口的江心島被調出保護區用于建設呼蘭濕地樂園旅游項目,侵占濕地75公頃,截至督察時雖拆除了部分違規建筑,但濕地生態功能沒有恢復,自然岸線遭到破壞。
整改時限:2023年6月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1. 制定《呼蘭河口濕地公園及周邊區域生態修復實施方案》并通過專家評審論證。
2. 組織完成75公頃濕地生態修復和自然岸線恢復,覆土面積約5萬平方米,覆土量約1萬立方米,播撒草籽約1噸。
3. 召開生態修復成果專家驗收會,修復效果達到修復方案要求。
問題二十八:林地破壞問題時有發生。雞西市普晨石墨有限責任公司尾礦庫擴建工程未辦理林地占用手續,尾礦庫內廢水、廢礦沙灌入附近林地。2014年以來,雙鴨山市寶清縣福平露天煤礦非法占用毀壞林地78.65公頃,其中只有18公頃取得了林地審批手續。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21日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一)省林草局
1. 通過印發文件、召開視頻會議等多種方式加強日常調度,督導推進整改工作。
2.舉一反三,開展全省非煤礦山使用林地、草地、濕地情況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全省非煤礦山違法使用林地、草地、濕地問題整治臺賬。
(二)雞西市、雙鴨山市
1. 雞西市對雞西市普晨石墨公司林地占用問題完成案件查處,對符合審批條件的56.2公頃違法占用林地,完成補辦使用林地手續;尾礦庫內廢水、廢礦沙已灌入附近林地已納入尾礦庫用地范圍,依法補辦了林地使用手續(含在上述56.2公頃林地內)。對不符合審批條件的24.2公頃違法占用林地,按照方案和技術規程恢復植被。
2. 雙鴨山市寶清縣已完成案件查處,根據第三方司法鑒定結果,福平露天煤礦占用林地總面積為74.1公頃(含已審批11.6公頃),對符合審批條件的違法占用林地8.18公頃,依規補辦了使用林地手續;剩余需恢復治理面積,已進行草種噴播和苗木栽植,完成植被恢復整改措施,并在當地人民政府網站進行整改結果公示。
第三部分 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存在明顯短板
八、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普遍不到位
問題二十九: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十三五”期間黑龍江省應新建污水管網2636公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未經核實,僅簡單匯總各地數據即上報超額完成任務。督察發現,多個地市任務完成量虛報嚴重。佳木斯市、大慶市上報完成新建管網231公里和100公里,經核實各自完成僅70多公里;牡丹江市應新建管網495公里,實際完成不到一半。全省縣城應新建管網1400公里,實際僅完成451公里。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1. 會同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黑龍江省城鎮污水管網補短板三年攻堅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組織各地完成污水管網補短板年度計劃報送工作。2022年全省完成新建改造污水管網共計1241公里。
2. 建立管網改造項目調度信息系統,深入現場督導核查,持續跟蹤污水管網新建改造項目進展。
(二)各市(地)
1. 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牡丹江市、雞西市、雙鴨山市、七臺河市、鶴崗市、黑河市、綏化市、大興安嶺地區均已制定2022—2025年項目建設計劃,明確污水管網新建改造項目計劃。各市(地)均建立縣級以上城鎮建成區市政污水管網新建改造計劃。
2. 佳木斯市、大慶市分別制定完成2022—2025年建成區生活污水管網新建改造項目計劃,開展污水管線項目情況核查,確定“十三五”期間污水管網實際建設工程量,及時調整管網建設項目計劃。
3. 伊春市完成縣級以上城鎮建成區污水管網全面排查工作,制定2022—2025年項目建設計劃,建立城鎮建成區污水管網新建改造計劃。各縣(市、區)均已完成本年度建設及改造任務。
4. 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慶市、雞西市、雙鴨山市、七臺河市、鶴崗市、黑河市、綏化市、大興安嶺地區均完成縣級以上城鎮建成區污水管網排查工作,全面掌握污水收集設施現狀,并更新計劃。
5. 各市(地)按照項目建設計劃,有序實施污水管網新建改造項目建設。各有關市完成2022年度建設計劃任務。
問題三十:不僅新建管網數量虛報,已建管網情況也模糊不清。《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明確要求全面排查污水管網基本情況,齊齊哈爾、佳木斯、大慶、鶴崗等多數地市均未按要求開展排查,對管網混接、錯接、破損等情況不了解、說不清。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各市(地)均已完成縣級以上城鎮建成區污水管網全面排查工作,掌握管網混接、錯接、破損等情況并建立管網臺賬。
2. 哈爾濱市〔含所轄縣(市、區)〕啟動污水管網排查檢測評估工作,結合管線排查情況和管線運行情況,通過管道內窺系統機器人、管道潛望鏡、聲吶等手段開展管網評估,已形成排水管網評估總體情況報告和現狀污水管網評估報告,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其他市(地)均已完成縣級以上城鎮建成區現狀管網評估工作并形成縣級以上城鎮建成區現狀污水管網評估報告。
3. 12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已啟動城市中心城區排水管網地理信息系統(GIS)建設工作。
問題三十一:生活污水直排問題突出。督察發現,哈爾濱市群力西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嚴重滯后,何家溝沿線截污干管大量雨污混流水無處可去,安陽電動閘溢流口不得不于2021年7月至8月連續開閘放水55天。抽查哈爾濱市道里、松北兩區已經實行雨污分流的11個雨水泵站發現,5個泵站明顯有生活污水匯入,其中康安泵站每天向何家溝排水3萬余噸。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群力西污水處理廠已于5月30日通水調試。
2. 何家溝溢流污水一體化處理設施已建成投入使用。
3. 加強康安、河松、安陽3個雨水泵站運營維護管理,完成雨水泵站沉砂池清掏沖洗及閘門口改造。每月定期開展水質監測。
4. 完成松北區華潤雪花、松浦2號2個雨水泵站雨污混接問題全面排查,關閉松北區華潤雪花雨水泵站并設置生活污水儲水罐,松北區松浦2號泵站已將存留污水抽排至污水管線,加強運營監管。每月定期開展水質監測。
5. 完成何家溝、松浦支渠沿線管線排查工作,建立排查臺賬,何家溝沿線完成12處管線錯接、混接整改,松浦支渠沿線完成13處管線錯接、混接整改。
問題三十二:雙鴨山市有11.7公里截污干管破損嚴重,只能臨時在安邦河內設置圍堰借用河道作為排污明渠,現場檢查時發現圍堰破損,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安邦河;該市寶山區仍有5個街道產生的生活污水未接入排污干管,每日約2000噸污水直排。
整改時限:2023年9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已拆除安邦河內施工臨時圍堰,完成11.7公里污水截流干管改造工程建設并投入使用。
2. 完成寶山區七星、新安、雙陽、電廠、東保衛5個獨立工礦區生活污水收集處理項目前期手續并開工建設。
問題三十三:鶴崗市雨污分流設施建設不完善,雨季時每日2萬余噸生活污水直排小鶴立河,此次督察時每天仍有數千噸生活污水直排。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鶴崗市經開區污水處理廠已建成。經論證,鶴崗市啟動西區污水處理廠擴建項目,增加3萬噸/日污水處理能力,已建成并投入調試運行。對排水管網進行了排查修復。明確雨污分流改造任務,已完成項目立項審批和測量道路地形圖,市本級雨污分流項目已完成EPC招標。
問題三十四:北大荒農墾集團108個農牧場中,36個未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生活污水長期直排;閆家崗農場污水處理廠建成8年來始終未投用,生活污水直排運糧河。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齊齊哈爾市紅五月農場,雞西市八五四農場、八五一一農場、八五〇農場、八五五農場,伊春市嘉蔭農場,雙鴨山市紅衛農場,黑河市錦河農場、紅色邊疆農場、長水河農場、嫩北農場、山河農場、榮軍農場、龍門農場、襄河農場、引龍河農場、尾山農場、格球山農場、建設農場等19個農場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已建成并通水調試運行;佳木斯市湯原農場、佳南農場生活污水已并入市政管網集中處理;哈爾濱市閆家崗農場生活污水處理廠已投入運行,達標排放。
2. 哈爾濱市依蘭農場、岔林河農場、沙河農場、松花江農場,佳木斯市前哨農場、青龍山農場,大慶市肇源農場、巨浪牧場、綠色草原牧場,紅旗嶺農場、八五九農場,鶴崗市名山農場、延軍農場,綏化市四方山農場、海倫農場等15個農場污水處理設施均實現開工建設。
3. 已建成并通水調試運行的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正有序推進工程竣工驗收、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排污許可、竣工環保驗收等手續工作。
4. 各有關市加大農場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執法檢查力度和頻次,嚴防環境違法行為發生,并督促農場加快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投運進度。
九、黑臭水體較大面積返黑返臭
問題三十五:一些地方在黑臭水體整治方面擔當作為不夠、工作韌勁不足,甚至搞形式主義、做表面文章,滿足于修修補補,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等基礎性工作相當薄弱,嚴重影響黑臭水體整治成效。2019年以來,全省已完成整治并銷號的44條黑臭水體中,23條出現過反彈。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1. 印發《黑龍江省深入打好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督促各地做好地級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鞏固。
2. 會同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開展城市黑臭水體自查自糾,組織專家開展多輪次明察暗訪和現場督導指導。
3. 組織各地完成公眾滿意度評價。
4. 定期調度哈爾濱市何家溝、松浦支渠等水體返黑返臭問題整改進展,多輪次進行現場督導指導。
(二)省生態環境廳
1. 印發《全省城市黑臭水體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改專項督導方案》《黑龍江省2022年城市黑臭水體水質監測方案》,組織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水質監測,對重點黑臭水體開展加密監測,及時預警水質變化。
2.對哈爾濱市何家溝、松浦支渠,大慶市萬寶湖、三永湖,鶴崗市石頭河,綏化市綏勝干溝等黑臭水體進行明察暗訪,多次進行現場督導,推進黑臭水體整治工作。
3. 通過黑龍江日報、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多種渠道對44條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宣傳報道。
(三)哈爾濱市
1. 何家溝黑臭水體反彈治理整改
(1)印發《哈爾濱城市黑臭水體河長長效管理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哈爾濱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長效管理工作機制實施方案》,每月開展何家溝全流域水質監測。
(2)完成平房凈水廠排泥水系統調試運行驗收;完成平房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調試,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完成何家溝上游臨時圍堰拆除。
(3)何家溝溢流污水一體化處理設施臨時應急項目完成安裝并投入運行。何家溝景觀綠化及水生態修復措施項目已完工。完成三環路、融江路等部分路段污水系統改造工程。完成何家溝底泥清淤疏浚工程。群力西污水處理廠已于5月30日通水調試。
2. 松浦支渠黑臭水體反彈治理整改
(1)強化松北區松浦支渠黑臭水體河湖長制管理,保持長效;每月開展1次水質監測。
(2)完成雨水管網排查,實施雨污混接、錯接改造。
(3)完成污水管線建設和排口清淤工程;完成松浦支渠景觀綠化工程與松浦支渠改造工程,實施水生態修復。
3. 建立河湖長制長效管理機制,對曹家溝黑臭水體護坡維修養護,對呼蘭區一排干兩岸破損圍欄進行維修,對松北區集資樓2隊回水線黑臭水體實施城市化改造,加密巡河頻次,防止兩岸居民向渠道內傾倒污水和亂扔垃圾。
4. 印發《哈爾濱城市黑臭水體河長長效管理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哈爾濱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長效管理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加強主城區各污水處理廠日常運營監督管理,保障出水水質達標,穩定運行。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開展水體水質監測,及時跟蹤水質變化情況。
(四)牡丹江市、鶴崗市
1. 牡丹江市完成八達河河道現狀調查和評估,完成八達河清淤工程、護坡生態環境修復、綠化補植工作及沿岸視頻監控設施安裝。根據監測技術規范及冰封期特點開展水質監測,可開展監測月份水質結果合格。
2. 牡丹江市發揮河湖長制作用,定期開展巡河,配備日常保潔人員,及時清運垃圾,達到“日產日清”。
3. 鶴崗市建立日常環境執法排查制度,對市域內的“兩河十四溝”開展水質監測,完成石頭河沿線排污口排查。
4. 印發《鶴崗市2022年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鶴崗市開展畜禽養殖糞污治理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對石頭河流域養殖場(戶)開展全面排查。
5. 印發《鶴崗市城市內河常態化管控工作制度》《鶴崗市河湖長效保潔管理辦法》,落實河湖日常保潔人員,開展河道巡查保潔工作,及時清理河道和河岸垃圾,嚴防“四亂”及黑臭水體反彈。
(五)大慶市
1. 印發《大慶市黑臭水體治理鞏固長效方案》,制定黑臭水體“一湖一策”方案,組建黑臭水體治理專班,納入長效管理并扎實推進。
2. 實施萬寶湖水體綜合治理項目并進行清淤,逐步修復水體生態環境。為濱洲湖、黎明湖、三永湖水系補換生態用水,形成長效補水機制。
3. 在萬寶湖、燕都湖、明湖安裝曝氣設施并投入使用,增強水質凈化能力,在周邊的入湖排水口安裝視頻監控設施,與市入河排污口監控平臺聯網。
4. 開展城區排水管網隱患排查,將黑臭水體納入河湖長制長效管理機制,落實長效管護單位,每日開展河湖巡查檢查和保潔作業,每月開展水質檢測。
(六)綏化市
1.完成綏勝干溝返黑返臭風險再排查。
2. 延長綏勝干溝城區治理段,完成黃河路橋段等局部河段底泥清理。全面排查治理經開區排水管線混接、錯接問題,實現雨污分流。對綏勝干溝沿線垃圾進行集中清理,開展沿線綠化栽植。
3. 持續鞏固黑臭水體整治成果。
問題三十六:哈爾濱市8條黑臭水體中,2021年有6條返黑返臭。大慶市原有4條黑臭水體,整治銷號后于2021年全部反彈。綏化市綏勝干溝連續兩年出現黑臭水體反彈。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哈爾濱市
1. 何家溝黑臭水體反彈治理整改
(1)印發《哈爾濱城市黑臭水體河長長效管理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哈爾濱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長效管理工作機制實施方案》,每月開展何家溝全流域水質監測。
(2)完成平房凈水廠排泥水系統調試運行驗收,完成平房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調試,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完成何家溝上游臨時圍堰拆除。
(3)何家溝溢流污水一體化處理設施臨時應急項目完成安裝并投入運行。何家溝景觀綠化及水生態修復措施項目已完工。完成三環路、融江路等部分路段污水系統改造工程。完成何家溝底泥清淤疏浚工程。群力西污水處理廠已于5月30日通水調試。
2. 松浦支渠黑臭水體反彈治理整改
(1)強化松北區松浦支渠黑臭水體河湖長制管理,保持長效;每月開展1次水質監測。
(2)完成雨水管網排查,實施雨污混接、錯接改造。
(3)完成管線、排口清淤,共完成清淤管線1144.92米。完成污水管線新建工程1496米。完成荷花栽種和生態浮島等水生態修復工作。完成松浦支渠景觀綠化工程與松浦支渠改造工程。
(4)建立河湖長制長效管理機制,對曹家溝黑臭水體護坡維修養護,對呼蘭區一排干兩岸破損圍欄進行維修,對松北區集資樓2隊回水線黑臭水體實施城市化改造,加密巡河頻次,防止兩岸居民向渠道內傾倒污水和亂扔垃圾。
(5)印發《哈爾濱城市黑臭水體河長長效管理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哈爾濱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長效管理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加強主城區各污水處理廠日常運營監督管理,保障出水水質達標,穩定運行。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開展水體水質監測,及時跟蹤水質變化情況。
(二)大慶市
1. 印發《大慶市黑臭水體治理鞏固長效方案》,制定黑臭水體“一湖一策”方案,組建黑臭水體治理專班,納入長效管理并扎實推進。
2. 實施萬寶湖水體綜合治理項目并進行清淤,逐步修復水體生態環境。為濱洲湖、黎明湖、三永湖水系補換生態用水,形成長效補水機制。
3. 在萬寶湖、燕都湖、明湖安裝曝氣設施并投入使用,增強水質凈化能力,在周邊的入湖排水口安裝視頻監控設施,與市入河排污口監控平臺聯網。
4. 開展城區排水管網隱患排查,將黑臭水體納入河湖長制長效管理機制,落實長效管護單位,每日開展河湖巡查檢查和保潔作業,每月開展水質檢測。
(三)綏化市
1. 完成綏勝干溝返黑返臭風險再排查。
2. 延長綏勝干溝城區治理段,完成黃河路橋段等局部河段底泥清理。全面排查治理經開區排水管線混接、錯接問題,實現雨污分流。對綏勝干溝沿線垃圾進行集中清理,開展沿線綠化栽植。
3. 持續鞏固黑臭水體整治成果。
問題三十七:哈爾濱市何家溝作為主城區主要排澇干渠之一,直接匯入松花江,上游的平房污水處理廠應于2020年年底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排放標準,但提標改造工程至督察時尚處于調試狀態,仍在執行一級B排放標準。上游的磨盤山凈水廠2006年投運以來,含泥廢水處理設施獲批10年始終未建成,每日約2萬噸含泥廢水直排何家溝,懸浮物濃度高達518毫克/升,超出控制標準2.4倍。2018年制定的《何家溝黑臭水體整治技術方案》明確要求開展河道底泥清淤,但直到2021年5月省級有關部門督辦后,當地才對入江段1.3公里河道實施應急清淤。督察發現,上游30余公里河道仍沉積大量底泥,最大深度達2.5米。督察進駐前,當地緊急在上游設置臨時圍堰,但不僅沒有改善河流水質,反而導致上游河道內污泥大量淤積,水質急劇惡化。采樣監測結果顯示,水體氨氮濃度高達48毫克/升,屬于重度黑臭。哈爾濱市松浦支渠整治銷號后也重回重度黑臭,現場檢查時發現大量生活污水經雨水口排放,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分別為374毫克/升、34毫克/升,超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18倍、33倍。
(一)何家溝黑臭水體反彈問題。
整改時限:2023年6月底前。
整改進展:未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印發《哈爾濱城市黑臭水體河長長效管理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哈爾濱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長效管理工作機制實施方案》,每月開展何家溝全流域水質監測。
2. 完成平房凈水廠排泥水系統調試運行驗收;完成平房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調試,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完成何家溝上游臨時圍堰拆除。
3. 何家溝溢流污水一體化處理設施臨時應急項目完成安裝并投入運行。何家溝景觀綠化及水生態修復措施項目已完工。完成三環路、融江路等部分路段污水系統改造工程。完成何家溝底泥清淤疏浚工程。群力西污水處理廠已于5月30日通水調試。
(二)松浦支渠黑臭水體反彈問題。
整改時限:2022年10月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1. 強化松北區松浦支渠黑臭水體河湖長制管理,保持長效;每月開展1次水質監測。
2. 完成雨水管網排查,實施雨污混接、錯接改造。
3. 完成污水管線建設和排口清淤工程;完成松浦支渠景觀綠化工程與松浦支渠改造工程,實施水生態修復。
4. 建立河湖長制長效管理機制,對曹家溝黑臭水體護坡維修養護,對呼蘭區一排干兩岸破損圍欄進行維修,對松北區集資樓2隊回水線黑臭水體實施城市化改造,加密巡河頻次,防止兩岸居民向渠道內傾倒污水和亂扔垃圾。
5. 印發《哈爾濱城市黑臭水體河長長效管理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哈爾濱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長效管理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加強主城區各污水處理廠日常運營監督管理,保障出水水質達標,穩定運行。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開展水體水質監測,及時跟蹤水質變化情況。
十、部分支流污染嚴重
問題三十八:大慶市安肇新河接納沿線大量生活和工業污水,經古恰泄洪閘斷面匯入松花江,長期為重度污染,群眾反映強烈。2020年年底,安肇新河污染問題被媒體曝光,當地緊急制定了治理方案,但多項任務未達到序時進度。其中,紅崗區、經開區、林甸縣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建設滯后,肇州縣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任務未完成。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等4座縣級污水處理廠雖然完成提標改造,但運行不穩定,存在超標排放問題。
(一)污水處理廠建設滯后問題。
整改時限:2022年9月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1. 完成肇州縣生活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項目建設,污水處理廠實現穩定運行,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標準。
2. 完成林甸經開區污水處理廠和大慶經開區污水處理廠建設并投入運行。
3. 完成紅崗經開區污水處理廠建設,待園區入駐企業排水規模滿足污水處理廠最低運行條件后通水運行。
(二)4座縣級污水處理廠運行不穩定問題。
整改時限:2022年6月21日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1. 林甸縣、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肇州縣、肇源縣4座縣級生活污水處理廠均已實現穩定運行、達標排放。
2. 每月對4座縣級污水處理廠開展執法監測,未發現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
問題三十九:2019年,大慶市將與安肇新河連通的12個湖泊水庫、4條河流排干劃定為地表水環境功能區,有關區縣和部門擱置一旁、置之不理,始終未按水環境功能區標準進行治理。
整改時限:2022年10月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1. 每月開展紅旗水庫和大慶水庫水質監測,均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Ⅲ類標準,定期開展水源地巡查,區域內未發現環境違法違規問題。
2. 完成景觀用水功能區周邊排污口排查及水質監測。濱洲湖、蘭德湖、萬寶湖、明湖、黎明湖、三永湖、黎明河(“6湖1河”)入河排污口排查登記,形成清單,同時開展“6湖1河”及周邊排污口水質監測。
3. 對景觀用水功能區定期開展水生植物殘體集中打撈,常態化開展河湖管控,落實河湖管護資金,明確管護單位,開展日常維護及管理工作,每周開展巡查檢查,對蘭德湖、濱洲湖、黎明湖和三永湖開展水草打撈工作。
4. 已完成“6湖1河”底泥調查評估工作,實施萬寶湖水體綜合治理項目,清淤37.5萬平方米。在萬寶湖、三永湖、明湖、燕都湖、新潮湖、乘風湖投放魚苗、栽植蘆葦等,修復水體生態環境。
5. 向景觀用水功能區進行生態補水,2022年萬寶湖已補水28萬立方米,明湖補水12萬立方米。
6. 完成北二十里泡、中內泡、東卡梁泡、庫里泡、東二排干、西排干、中央排干(“4泡3排干”)入河排污口排查登記,形成清單,并組織開展監測。常態化開展河湖長巡河和“四亂”清理,適時對排污口整治成效開展“回頭看”。
問題四十:肇蘭新河縱穿綏化,經哈爾濱匯入松花江一級支流呼蘭河。督察發現,肇蘭新河的源頭青肯泡存在嚴重污染,流經的肇東市城區段雨污混排問題突出,再加上沿線10余條排干水質污染嚴重,河道清淤工作始終未全面開展,河流成為地道的“排污溝”。2021年,肇蘭新河金山村斷面首次納入國控斷面考核后,綏化市即連續10個月排名國控斷面水環境質量狀況后30位。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大慶市),2023年12月底前(綏化市)。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大慶市
1. 強化對大慶石化公司源頭管控,嚴控各裝置進污水廠的污水指標,提高外部污水準入標準等措施,實現排水水質穩定達標。
2. 督促大慶石化公司完成應急預案制定,多次組織企業開展專項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
(二)綏化市
1. 完成青肯泡庫區周邊、劉大嚷排干、幸福排干污染源排查,形成污染源清單,建立問題臺賬,制定整改計劃。
2.完成肇東市管網排查工作及2022年度管網改造任務30公里。
3.肇東市、蘭西縣、青岡縣均已完成河道現狀調查、底泥勘察和清淤方案編制等工作。肇東市清淤項目可研評審已經完成,正在調整和修改,蘭西縣清淤項目初步設計報告已編制完成,主體工程正在進行財政評審工作,青岡縣已經開工建設。
4. 制定《綏化市中央環保督察反饋肇蘭新河問題整改工作方案》,嚴格落實河湖長制,定期開展巡河及河道保潔,嚴防生活垃圾、畜禽糞污等污染物入河。組織開展規模化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及專項執法檢查。肇蘭新河流域4縣(市、區)均建立了糞污收集點,加強散養戶畜禽糞污監管。
5. 2022年6月至今,每月開展肇蘭新河28個監測點位采樣監測,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發現問題。
問題四十一:哈爾濱市蜚克圖河水質長期為劣Ⅴ類,少陵河水質由Ⅳ類惡化為劣Ⅴ類,沿線的賓西、蜚克圖等多個鎮生活污水直排,畜禽養殖糞污隨意傾倒,污染問題突出。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21日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1. 賓縣賓西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已完成建設,實現穩定運行達標排放。
2. 解決污水直排混排問題,賓縣完成5處排口雨污分流,阿城區完成蜚克圖街道污水管網建設,生活污水經管網進入賓西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3. 推進畜禽糞污治理,少陵河、蜚克圖河流域沿線縣(區)完善流域沿線散養戶糞污收集點建設,并對重點區域實施重點管控安裝護欄及監控設施。
4. 賓縣按照批復的蜚克圖河生態流量(水量)保障實施方案,實施二龍山水庫生態放流,印發《關于強化落實重點河流水庫生態流量目標的通知》,確保實現生態流量目標要求。蜚克圖河巨源鎮國控斷面和少陵河少陵河橋國控斷面實現消滅劣Ⅴ類目標。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關注的問題
十一、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滯后
問題四十二:黑龍江省《城鎮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年底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總能力比重達到50%以上,但截至督察進駐時,牡丹江市、大慶市、雙鴨山市、鶴崗市、黑河市和大興安嶺地區尚未建成生活垃圾焚燒廠。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1. 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結合各地實際,對生活垃圾中期項目進行調整,完成《黑龍江省城鄉固體廢物分類治理布局規劃(2019—2035年)》修訂工作。
2. 點對點督促各市(地)加快推進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制定年度計劃和階段任務目標,并納入住建系統重點任務督辦清單。
3. 加強調度和現場督導,跟蹤項目進展。雙鴨山市、鶴崗市2個生活垃圾焚燒項目已建成投入試運行;牡丹江市生活垃圾焚燒項目已完成廠房和配套設施建設;大慶市、黑河市、大興安嶺地區3個項目正在有序推進。
(二)省發展改革委
1. 強化項目督導調度,推進項目加快建設。目前,牡丹江市、大慶市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已開工建設并有序推進,雙鴨山市、鶴崗市2個生活垃圾焚燒項目已建成并投入試運行。
2. 堅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考慮黑河市和大興安嶺地區日垃圾清運總量不足300噸的情況,支持兩地建設垃圾焚燒廠(不發電)。目前,黑河市垃圾焚燒廠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大興安嶺地區垃圾焚燒廠完成可研、招標等前期工作。
(三)各有關市(地)
1. 牡丹江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已完成主廠房主體結構工程建設。大慶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完成3臺焚燒爐、1臺余熱爐安裝,完成卸料平臺、除渣間、綜合水泵、冷卻塔、汽機廠房主體結構。
2. 雙鴨山市、鶴崗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已建成并投入運行;黑河市項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大興安嶺地區加格達奇區生活垃圾焚燒項目日處理能力200噸/日,已完成可研、初設編制和批復、項目招投標、環評編制工作。
問題四十三:北大荒農墾集團下轄農場的存量垃圾排查整治不徹底,至督察時有45個存量垃圾場未治理,待處理垃圾達90余萬立方米。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北大荒農墾集團
北大荒農墾集團完成45處存量垃圾治理,其中,36處采取原位治理方式完成治理工作,9處采取轉運至正規生活垃圾處理場進行無害化處理。
(二)各市(地)
各市(地)已建立長效機制,完善生活垃圾收轉運體系建設,規范存量垃圾治理,新產生的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加強環境監督檢查,確保問題不反彈。
問題四十四:部分地區垃圾滲濾液處置不力。全省垃圾滲濾液積存量高達120余萬噸,風險隱患突出。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前,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1. 印發《生活垃圾填埋場規范運行技術指引》《生活垃圾填埋場重點環節規范化要求和量化標準清單》《生活垃圾填埋場管理能力提升專項行動方案》,開展全省城鎮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行管理及安全生產培訓,強化生活垃圾填埋場規范化管理。
2. 印發《黑龍江省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現狀調查評估報告編寫大綱》,開展現狀評估工作,摸清滲濾液處理存在的不足,加快推動滲濾液處理。
3. 開展跟蹤調度和督導工作,持續對各地和北大荒農墾集團涉及的生活垃圾填埋場整改情況實行日常調度和實地督導,采取預警、通報、約談等方式推進問題整改。
(二)省生態環境廳
1. 印發《關于加強垃圾滲濾液執法檢查的通知》,組織各市(地)對全省102家垃圾填埋場按頻次要求開展執法檢查。
2. 印發《2022年度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指導全省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全省102家生活垃圾處理企業,除七臺河市桃山區垃圾處理場退出垃圾填埋變更為飛灰貯存場外,其余101家均完成備案。
(三)各市(地),北大荒農墾集團
1. 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牡丹江市、大慶市、伊春市、七臺河市6個市生活垃圾填埋場已完成滲濾液現狀調查評估,滲濾液無外溢風險。
2. 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雞西市、雙鴨山市、鶴崗市、黑河市、綏化市、大興安嶺地區正積極推進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治理工作,計劃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十二、大氣污染防治不夠有力
問題四十五:七臺河市龍洋焦電有限公司、吉偉煤焦有限公司、魯龍礦業有限公司、紅興隆農墾高科技生態園區錦逸煤氣有限公司等焦化企業,普遍存在未安裝揮發性有機物收集治理設施、使用超標廢水熄焦、粉塵無組織排放等問題。
整改時限:2022年9月21日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1. 印發《關于在全市焦化企業范圍內開展綜合治理的通知》,對全市焦化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廢水熄焦、粉塵無組織排放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問題清單,明確治理路徑、措施和完成時限。
2. 全市焦化企業完成熄焦廢水治理,開展熄焦廢水監督性監測,各項污染物均全部達到《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171—2012)水污染物間接排放標準。全市焦化企業均完成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檢測,污染物達到相關要求。全市焦化企業全部完成封閉煤倉或防塵抑塵網建設,有效解決了粉塵無組織排放問題。
3. 強化日常監管,全市焦化企業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十三、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嚴重
問題四十六:哈爾濱市雙城區奶牛、肉牛養殖糞污收集設施配置不到位,95個大型糞污坑塘積存糞污高達165萬噸,督察進駐前才突擊整治5個,問題沒有得到實質性解決。現場檢查發現,大量畜禽糞污無序堆存在道路兩側或傾倒至自然坑塘,進駐期間督察組多次收到群眾舉報。
整改時限:2023年6月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1. 按照“一坑一策”原則,完成95個糞污坑塘、道路兩側堆放的畜禽糞污清掏、清理、整治。落實鄉鎮(街道)管護責任,確保不反彈。已完成糞污坑塘周邊地下水和土壤監測工作,形成《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95個糞污坑塘清掏工程完成后周邊地下水和土壤現狀調查與評估報告》,并組織專家組對報告進行評審。
2. 印發《哈爾濱市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畜禽養殖污染問題整改工作方案》《哈爾濱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三年行動方案》《哈爾濱市雙城區開展畜禽規模養殖場(戶)規范管理三年提升行動方案》,壓實鄉鎮(街道)規模以下養殖場(戶)廢棄物治理和利用管理主體責任,建立畜禽糞污收集點長效運行機制。
3. 印發《關于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計劃和臺賬管理的通知》,開展規模養殖場、養殖大戶指導服務和糞污資源化利用培訓,制定糞污資源化利用計劃并建立臺賬,推進畜禽糞污綜合利用。開展土地承載力測算工作,合理規劃養殖規模。
4. 建立健全領導信訪包案和接待日制度,妥善解決群眾信訪投訴問題。
問題四十七:部分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污染嚴重,現場抽查的11家規模化養殖企業中,7家存在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糞污直排問題。哈爾濱市雙城區現代牧業有限公司廠區未設置應急池,私設管道將部分沼液排向無防滲措施的水塘。大慶市肇州縣衛星牧場將尿液排入場內無防滲措施的坑塘,周邊水體受到污染。綏化市蘭西牧原第八分場將大量畜禽養殖糞污排入場內東側坑塘內,未采取任何防滲措施。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21日前,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一)省農業農村廳
1. 成立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專班,印發《關于加強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統籌協調督導整改工作。深入8市15縣開展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進展情況督導和舉一反三,排查發現問題已立行立改。
2. 督促指導各市(地)科學制定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全省2712家規模養殖場畜禽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7%,7個規模養殖場配套設施整改任務均已完成。
3. 召開全省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海倫)現場會和培訓班,講解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規范、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計劃填報和臺賬管理,全省1.2萬人參加培訓,推進畜禽糞污綜合利用。
(二)省生態環境廳
1. 印發《2022年黑龍江省開展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環境污染治理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方案》《關于黑龍江省開展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環境污染治理專項執法檢查督導工作方案》和《關于開展全省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環境污染治理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統籌推進整改任務,壓實各級責任,定期跟蹤問效,確保整改到位。
2. 組織全省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專項執法檢查,對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大慶、雙鴨山、黑河、綏化等市103家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進行現場檢查并舉一反三,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治臺賬,每月調度整改進展,及時跟蹤問題查辦情況,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專項行動中發現問題企業均已完成整改。
(三)各市(地)
1. 各市(地)開展畜禽養殖企業污染問題自查自糾專項行動,完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配套設施,建立健全糞污資源化利用計劃和臺賬,規范糞污還田利用工作。舉一反三,常態化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糞污處理設施運行、資源化利用情況執法檢查。加強技術指導服務,組織各縣(市、區)有關人員開展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技術與規范培訓,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
2. 哈爾濱市現代牧業、國成牧業、佳賀牧場、吉祥養牛場問題均已完成整改,對涉嫌環境違法問題已依法查處,并加強監管。
3. 齊齊哈爾市甘南縣萬合牧業西北坑塘完成生態修復和綜合治理工作,開展常態化執法檢查,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4. 大慶市肇州縣衛星牧場(肇州縣澤楠養殖有限公司)已配套安裝污染防治設施并正常運行,林甸縣衛星畜牧養殖公司完成儲糞池防滲處理和外流糞污清理,并依法對其進行查處。
5. 綏化市蘭西牧原第八分場完成糞污問題治理并進行還田利用,對污染地塊進行生態修復,糞污處理設施正常運行。
十四、固體廢物監管不到位
問題四十八:黑龍江省現存煤矸石山292處,堆存總量約5.76億噸,其中哈爾濱市4.38億噸、七臺河市5800萬噸、大興安嶺地區4610萬噸、雞西市3237萬噸,環境污染和隱患問題突出。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8個市(地)均完成煤矸石存量和周邊環境狀況再排查,形成調查報告,建立臺賬。
2. 8個市(地)均編制印發煤矸石綜合利用實施方案,明確責任主體和年度利用目標,強化部門監督指導責任,統籌推進煤矸石綜合利用。編制印發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方案,明確整改時限,加強煤矸石堆場生態保護與修復。
3. 針對2022年以來批復的4處升級改造煤礦項目(密山市雙勝煤礦金沙井改擴建項目、雞東縣朋順煤礦資源整合項目、東寧市宏正煤礦改擴建項目、雞西市寶豐煤礦改擴建項目),按照政策嚴格審核煤炭開發項目核準申請報告,對報告中資源開發及綜合利用分析篇章的煤矸石綜合利用和治理方案進行把關,明確煤矸石綜合利用途徑和處置方式。
4. 按照《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工作的通知》《關于下達2022年第一批工業固體廢物綜合資源利用評價企業名單的通知》要求,確定2022年度開展固廢評價企業名單,推進產生煤矸石企業接受綜合利用評價。
問題四十九:綏化市對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缺乏統籌,建筑垃圾、餐廚垃圾一直未得到規范處理,市區生活污水處理廠投運后也未建污泥處理設施。2011年以來,違規填埋41.2萬噸建筑垃圾、20余萬噸含水率80%的生活污泥、2.2萬噸工業污泥、3.7萬噸未進行脫水預處理的餐廚垃圾,并將15萬噸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與其他垃圾混合填埋,造成污染擴散。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立行立改,新產生的工業污泥按環評要求規范貯存、處置。污泥摻燒項目環評報批稿已上報,新產生的污泥均落實管存措施。
2. 2022年6月完成處理能力100噸/日的污泥壓濾設備安裝并投入使用。2022年12月底已完成300噸/日的污泥處理設備安裝并投入運行。已完成碳化后的生物炭檢測和重金屬分析,編制完成可研報告,并經過專家評審論證。
3.綏化市餐廚垃圾處理廠已建成運行。
4.飛灰填埋場已完成2、3、4號庫區建設項目總承包招標,正在開展施工建設。1號庫區現已完成建設,正在辦理驗收手續。
5. 建筑垃圾綜合利用項目正在辦理招標手續,城區新產生的建筑垃圾暫存于綏化市北林區寶山鎮永順村張二朝屯臨時租賃場所。
6. 2.2萬噸工業污泥和15萬噸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與其他垃圾混合填埋污染擴散問題整改方案,經專家論證通過后組織實施。
問題五十:牡丹江市木耳生產廢棄物無害化處置不到位,每年生產木耳產生約23億袋廢菌袋,有6億袋未得到綜合利用,大量廢菌袋被隨意丟棄。東寧市大川新能源有限公司、穆棱市益豐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部分廢菌袋回收加工企業生產方式十分粗放,煙塵、粉塵無組織排放問題突出。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21日前,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1. 成立廢棄菌袋綜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牡丹江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廢棄菌袋綜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整改方案》,落實廢棄菌袋污染治理工作主體責任。
2. 實行臺賬管理,對未得到綜合利用的廢棄菌袋進行集中堆放和脫袋處理,采取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等方式實現無害化處理。
3. 開展廢棄菌袋防治專項立法調研,深入到各縣(市、區)了解廢棄菌袋污染防治的具體措施、治理路徑、執法檢查等情況,探索依法管理廢棄菌袋污染防治工作。
4. 組織各縣(市、區)大力宣傳食用菌廢棄菌袋回收利用的重要意義和有關法律法規,切實增強廣大菌農、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的生態文明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
5. 對東寧市大川新能源有限公司、穆棱市益豐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違法排污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十五、部分工業園區環境問題突出
問題五十一:黑龍江省部分工業園區環境管理粗放,園區內企業違法開發建設問題多發,部分企業廢氣、廢水超標排放,污染周邊環境。鶴崗市蘿北縣延軍農場工業園區和蘿北經濟開發區兩個石墨園區環境管理粗放,園區內26家企業半數以上存在違法建設問題,其中5家新建生產線未履行節能審查手續,12家環評未批即開工建設,6家批小建大。園區內企業長期侵占林地、濕地和草地共41公頃,違法建設尾礦庫排放石墨渣,甚至在村屯周邊坑塘、河流隨意傾倒石墨廢渣,對周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
(一)黑龍江省部分工業園區環境管理粗放,園區內企業違法開發建設問題多發,部分企業廢氣、廢水超標排放,污染周邊環境。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 省商務廳
(1)對照標準,常抓不懈。對照印發的《貫徹落實〈黑龍江省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已開展8次督查(其中,4次單獨督查、4次配合省直其他單位督查)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區生態環境問題排查并建立臺賬工作。
(2)發現問題,督導整改。對鶴崗市、大慶市、雞西市、克東等縣的經開區開展現場督導檢查,并組織相關省直單位對存在問題的開發區進行檢查指導。
(3)建立機制,整改留痕。督促經濟開發區建立環境保護工作長效機制,對整改工作材料、實地檢查等實際工作留痕處理,建立佐證材料冊,促使整改工作不斷完善。
2.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1)加快構建綠色制造體系。培育創建國家級綠色工廠28戶、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2戶、國家綠色數據中心1個、綠色設計示范企業1戶、綠色設計產品13個,杜蒙園區被工信部評為我省首個國家級綠色園區。
(2)開展綠色制造宣傳培訓。指導哈爾濱經開區、哈爾濱高開區江南分園創建綠色園區,提供創建咨詢與評價服務。圍繞綠色賦能工業高質量發展、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開展了2場主題宣講活動。開展2023年度綠色低碳服務進企業活動,首站活動已在齊齊哈爾舉辦,通過深入企業一線實地幫扶的方式,對中車齊齊哈爾車輛有限公司、蒙牛乳業(齊齊哈爾)有限公司等企業指導服務,宣貫綠色低碳政策。
(3)已開展兩批省級綠色制造名單評審,發布省級綠色工廠103戶、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12個、綠色園區3個。
3. 省科技廳
印發《關于做好全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生態環境問題排查工作的通知》,開展生態環境問題排查,建立問題清單。督促指導高新區制定整改措施,明確完成時限,建立整改臺賬。定期調度整改情況,推進整改工作。指導全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立環境保護工作長效機制。
4. 省發展改革委
督促指導各市(地)發展改革部門嚴格落實節能審查制度,對轄區內工業園區項目節能審查手續開展核查梳理,對存在問題的項目出具節能整改認定意見并依法依規處理。
5. 省生態環境廳
(1)印發《關于做好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中有關開發區整改工作的提示函》,對各地開發區環境管理問題開展排查,梳理形成問題清單并適時調度,督促整改。
(2)印發《2022年黑龍江省開發區(園區)生態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方案》,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切實推進各類問題整改,加強日常監管,確保問題不反彈。
6. 各市(地)
各市(地)組織開展開發區企業問題排查和復核,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對涉及用地、環評、節能、取水等審批手續不全的企業,采取召開專題會議、組織企業自主驗收等方式督促整改;對污染防治設施不健全、環境管理措施不到位、存在違法問題的企業,依法進行查處并督促整改。督促開發區管委會建立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履行主體責任,強化日常監督,加強園區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廠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及設施穩定運行,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二)鶴崗市蘿北縣石墨園區環境違法違規問題突出,生態破壞嚴重。
1. 鶴崗市蘿北縣延軍農場工業園區和蘿北經濟開發區兩個石墨園區環境管理粗放,園區內26家企業半數以上存在違法建設問題,其中5家新建生產線未履行節能審查手續,12家環評未批即開工建設,6家批小建大。
整改時限:2022年9月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對蘿北經開區環境問題開展全面排查,建立問題清單,制定整治方案并實施,健全完善長效管理制度。12家企業13個項目存在未批先建、未驗先投環境違法行為,均已依法查處。此外,舉一反三開展排查,對其他未批先建、未驗先投等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12家未批先建企業依法辦理了環評手續。5家企業新建生產線未履行節能審查手續問題已完成整改。此外,舉一反三開展排查,17家企業部分生產線未履行節能審查手續問題均已完成整改。
2. 園區內企業長期侵占林地、濕地和草地共41公頃,違法建設尾礦庫排放石墨渣,甚至在村屯周邊坑塘、河流隨意傾倒石墨廢渣,對周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
整改時限:2023年6月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1)已全面清理海達石墨公司、鑫隆源石墨公司傾倒的石墨廢渣,并建立長效監管制度,經常性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
(2)已完成園區內各石墨生產企業石墨廢渣去向調查,全部排入尾礦庫,無隨意丟棄和隨意堆放現象。定期開展固體廢物處置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形成閉環管理。
3.督察還發現,園區內選礦企業均未配套建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8家企業甚至違反有關規定,2018年以來新建17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廢氣長期超標排放。
整改時限:2022年9月21日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整改。
完成油氣兩用鍋爐和生物質鍋爐環評審批手續。按照“一企一策”原則,16家企業建設完成堆料場防風抑塵網和噴淋裝置,配備灑水車實施降塵作業。已制定并嚴格執行《經開區管理制度》,劃分企業環境衛生責任區,定期開展巡查檢查,發現問題立行立改。企業均已制定并嚴格執行《廠區保潔方案》,對廠區、車間開展日常保潔,實現清潔生產。已成立保潔團隊對經開區公共區域開展長效保潔。經對園區內涉揮發性有機物選礦企業排查,15家企業已完成治理設施安裝并投入運行。在產企業已完成新型浮選劑替代。
問題五十二:雞西市恒山和麻山2個石墨園區也存在環境管理粗放問題,石墨加工企業普遍未配套建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礦石原料防風抑塵措施不到位,異味、粉塵擾民,群眾反映強烈。齊齊哈爾市克東縣工業示范基地園區污水依托東順污水處理廠處理,采樣監測顯示,東順污水處理廠出水總磷濃度為3.85毫克/升,超出《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排放標準7倍。綏化市安達萬寶山精細化工產業園區環境監管不力,園區內云天化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等企業的8個項目存在環評未批先建問題,基源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企業的10個項目未獲得取水許可。牡丹江市綏芬河邊境經濟合作區家具加工園區無集中供熱設施,現有生物質鍋爐15臺,主要以廢木料、鋸末為燃料,冒藍煙、黑煙現象突出。
整改時限:2022年9月21日前(齊齊哈爾市、雞西市),2022年12月21日前(綏化市),2024年9月底前(牡丹江市)。
整改進展: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齊齊哈爾市
1. 對工業示范基地園區內企業和污水處理廠進行了聯合檢查,加強技術幫扶和日常監管,督促指導東順污水處理廠強化運行管理,實現穩定運行,達標排放。依法對東順污水處理廠超標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并完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
2. 對克東縣工業示范基地園區內18家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其中涉及污水排放企業6家,均已安裝污水處理設施。經對企業排污水情況評估,克東縣工業示范基地園區企業污水經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各項污染物均滿足克東縣污水處理廠入廠水質控制指標要求。
(二)牡丹江市
1. 完成園區內15臺生物質鍋爐污染物排放情況排查,并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改臺賬,落實整改措施。經監測,15臺生物質鍋爐全部實現達標排放。
2. 對綏芬河邊境經濟合作區組織開展重點區域專項執法檢查,嚴肅查處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并將邊境經濟合作區劃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
3. 開工建設園區集中供熱供汽工程,完成園區6公里主管網建設和2臺20蒸噸/小時生物質鍋爐熱源改造,與園區內14家鍋爐使用企業簽訂供熱供汽合同,并完成管網鋪設。
(三)雞西市
1. 印發綜合整治方案,組織開展轄區內石墨加工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礦石原料防風抑塵情況摸底排查,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改臺賬,督促指導恒山區、麻山區石墨加工企業加快實施整改。
2. 開展石墨園區內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情況和防風抑塵網建設情況排查,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完成15家企業(麻山園區9家、恒山園區6家)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和防風抑塵網建設任務并全部投入使用,實現揮發性有機物達標排放和料場防風抑塵網全閉合,園區環境得到有效改善。
3. 加大對石墨園區內石墨加工企業執法檢查工作力度,及時調查處理群眾信訪投訴問題,依法依規查處環境違法違規問題。
(四)綏化市
1. 成立問題整改推進專班,制定整改方案,幫扶指導問題整改。
2. 對云天化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未批先建企業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已全部完成環評審批手續。加大園區環境執法力度,開展園區環境執法專項行動,規范企業環境管理,避免環境違法行為發生。
3. 基源樺石油化工、睿智遠新型材料等10家企業完成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編制并通過專家審查,取水工程全部完成驗收并取得取水許可證。針對未經批準擅自建設取水工程和未經批準非法取水問題,依法依規對以上10家企業違法行為分別進行查處。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