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量電價下煤電企業并不能“躺贏”,更不能“躺平”
【谷騰環保網訊】在日前由中國能源研究會主辦、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政策研究室承辦的“新型電力系統沙龍”上,多位能源電力領域專家,圍繞煤電容量電價機制建言獻策。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首席專家陳宗法:
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意義重大。一方面,有利于體現煤電對電力系統的容量、支撐、備用價值,有利于煤電企業固定成本的回收、穩固煤電板塊的收益,減少電力市場的不確定性、減輕煤電企業的生存壓力,提高煤電新項目的投資積極性,更好保障我國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另一方面,有利于促使煤電加速向調節型和兜底保障型電源轉型,支撐新能源快速發展與高比例消納,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構建多層次電力市場體系,促進我國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我國必須從企業主體、國家政策、市場機制方面協同發力,實現煤電可持續發展,以加快新型能源體系建設,堅決守住能源安全底線。容量電價下的煤電企業并不能“躺贏”,更不能“躺平”。
中國可再生能源發電并網專委會委員、博眾智合能源轉型中國電力項目主任尹明:
考慮到供熱季的熱電機組是“以熱定電”,以保障供熱為重點,對電力系統發電充裕性和調節能力的貢獻很有限,因此供熱季的熱電機組不應該享受煤電容量電價機制。
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能源經濟室研究員朱彤:
煤電容量電價機制需要進一步優化。因為國際方面的容量機制,既有容量市場也有行政性補貼。但未來不論是選擇容量市場還是選擇政府補貼式的容量機制,必須盡快把電力現貨市場穩妥有序加快全覆蓋。
認識容量機制一定要在能源轉型的大框架下考慮,進而分析煤電價值。不能兩極化:一談保障能源安全,就批準一堆煤電項目;一談能源轉型,就控制煤電發展。
自然資源保護協會清潔電力高級顧問王萬興:
新能源低運行邊際成本和較高系統成本會給市場參與方帶來挑戰。我國應在系統梳理充裕性與靈活性需求與相關技術經濟分析的基礎上,綜合施策,積極推動低碳轉型并盡可能使社會成本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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