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路阻撓省級督察組”:如此“高招”豈能得逞?
【谷騰環保網訊】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呼和浩特市進行督察。此次督察發現,多年來城區建筑垃圾偷排至周邊鄉鎮問題禁而不絕,出現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違規堆存點,甚至形成非法處置垃圾利益鏈。
有村子個別村民以獲取利益為目的,從2023年5月開始,私自開設垃圾填埋場,形成收儲垃圾黑色利益鏈。為阻撓督察組現場核實,還故意用建筑垃圾封堵進出道路。
5月4日,呼和浩特市發布關于建筑垃圾傾倒問題整改情況的通報,大里堡村2名侵占耕地、草地私設垃圾填埋場,并在督察期間故意封堵道路的村民(陰某某、馮某某)已由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
督察組現場核實
遭故意用建筑垃圾封路阻撓
據了解,2019年第一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時就明確指出,呼和浩特市大量建筑垃圾隨意傾倒,城區垃圾偷倒城鄉結合部和周邊鄉鎮現象頻發。
規劃落實不到位,消納能力有限。相關部門推動落實建筑垃圾綜合治理“十四五”規劃不到位,規劃建設1個1600萬噸的建筑垃圾綜合處理廠和3個共1800萬噸消納場,實際僅建成1個大里堡村310萬噸消納場,且未按照《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CJJ/T 133-2019)要求建設,為減少環境影響,只能人為提高建筑垃圾消納標準。該消納場2020年3月建成至今,僅受納建筑垃圾3.09萬噸。規劃建設的黃合少鎮黑沙圖800萬噸渣土消納場因選址不合理,至今未建設。由于規劃落實不到位,建筑垃圾受納能力存在較大缺口,每年近百萬噸無法利用的建筑垃圾未得到有效消納。
督察整改有差距,監管責任缺失。呼和浩特市落實第一輪自治區生態環保督察整改方案明確要求:“2020年7月底建立建筑垃圾收集、運輸、消納聯單制度,對非法占用土地受納建筑垃圾的行為進行查處,對私自設置的建筑垃圾消納場進行清理取締。”督察發現,收集、運輸、消納聯單制度至今未建立,導致建筑垃圾從收集、運輸、處置環節層層失守,大量建筑垃圾被非法處置,相關執法部門監管缺失,對違法傾倒垃圾、私自開設消納場等行為查處不力。
大里堡村個別村民以獲取利益為目的,從2023年5月開始,私自開設垃圾填埋場,以每車30-100元費用違法收儲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形成收儲垃圾黑色利益鏈,獲利74萬元。為阻撓督察組現場核實,故意用建筑垃圾封堵進出道路。
屬地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早在2023年7月就已發現大里堡村非法傾倒垃圾行為,但僅按非法傾倒5車垃圾處罰3000元,一罰了之,違法行為未得到糾正,滋長了垃圾非法處置利益鏈。
垃圾混堆亂倒(央廣網發 受訪單位供圖)
自治區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剖析問題后指出,相關部門對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統籌不夠、推動不力,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成為美麗青城、草原都市的突出短板。
如此“高招”?
恰是歪招,也是損招
堵住了路,督察組就到不了現場,也就無法核實是否違法傾倒,這是相關人員打的如意算盤,稱得上“高招”。
違法設置的垃圾消納場 據“內蒙古生態環境”微信公眾號
其實,所謂的“高招”恰是歪招,也是損招。封堵進出道路,說明心虛,反證相關人員害怕違法傾倒垃圾見光,還說明他們知道此舉不妥。
該查不查,或者該嚴查而不嚴查,當地相關部門的做法,客觀上“縱容”了非法傾倒垃圾行為。
由此可見,當地非法傾倒垃圾絕非偶然,這背后是一個“閉環”。倒了沒人管,那就繼續倒。倒了被輕罰,不痛不癢,那就變本加厲倒,乃至封路阻撓省級督察組,環環相扣,有因有果,倒果為因,一發而不可收拾。
“相關部門對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統籌不夠、推動不力”“相關地區對群眾反復舉報的垃圾違法傾倒行為未引起足夠重視,失察失管”“屬地和綜合執法部門監管缺位、相互推諉”,督察組對此事的定位可謂準確。不僅發現了問題,更看到了問題頻出的根源所在。
發現問題,就要解決問題。正所謂有權必有責,失職失責必被追責。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此前發文指出,對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督察整改工作中敷衍塞責、失職瀆職、弄虛作假、干擾抵制等違紀違規行為,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具體到此事,誰挑戰法規紀律,誰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而只有依法依紀問責,才能徹底解決此類問題,也才能以儆效尤,還環境以潔凈,給公眾以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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