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制定大氣污染物排放新標準,最早8月1日執行!
【谷騰環保網訊】“5月4日起,寧夏燃煤電廠和新建的水泥工業企業、煤質活性炭工業企業啟用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制性新地方標準。新標準將進一步削減顆粒物、SO2、NOx、VOCs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為持續改善寧夏環境空氣質量發揮作用。”5月3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說。
“作為央企,對于新標準的實施,我們要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嚴格按照要求執行,落實好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國能寧夏鴛鴦湖第一發電有限公司生產技術部主任王建勛說,按照寧夏新修訂的《燃煤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收嚴了50%、30%和50%,新增了氨的排放限值;與國內相關地方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標準相比,控制要求基本一致。
“新標準對火電、水泥行業規定的有組織(排氣筒)排放限值與我們企業已經完成的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完全一致。”王建勛說。
經了解,根據國家和自治區要求,寧夏燃煤電廠(含自備電廠)和水泥企業實施了超低排放改造,分別于2018年、2022年底完成改造任務。
“近年來,寧夏火電、水泥、煤質活性炭行業污染物治理水平不斷提高,為鞏固取得的治理成果,使生態環境法規標準體系更好地服務于大氣污染防治的監管,開展3項強制性地方標準的修訂尤為重要。”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說。
寧夏賽馬水泥公司安環部主任楊樹燕說,新修訂的《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控制水平寬嚴適當,符合寧夏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近年來,該公司累計投入1.5億余元,先后實施了脫硝系統改造、窯系統節能降阻改造以及超低排放改造。依據新標準,該公司將積極推進超低排放再次升級改造。
寧夏共有煤質活性炭生產企業63家,占全國48%,年產量占全國41%。“此次,寧夏對原有的煤質活性炭標準進行了重新修訂,這對全國行業標準是個引領。”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說。
據了解,為了給現有企業執行新標準給緩沖期,煤質活性炭現有企業8月1日起執行新標準,水泥工業現有企業2025年1月1日起執行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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