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安全、環保共享協調的應急機制
【谷騰環保網訊】滁州河污染事件由全椒縣富信石油助劑有限公司原料倉庫發生火災最終引發,又是一起由企業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事故,與當年松花江污染事故有驚人相似之處。這類環境突發事件在環境污染事故(件)中占有相當大的比例,因火災、水災、運輸、爆炸等事故導致危險化學品或有毒有害物質泄漏污染環境更占大頭。因此,構建安全、環保共享協調的應急機制十分必要。
機制互通。因分工不同,應急(安全)、環保部門依其職能和相關法規分別建立各自獨立的應急工作機制,企業也有相應的預案和響應制度。但從現實來看,彼此協調、銜接顯得尤為重要。通俗地講,就是應急(安全)部門的應急機制要考慮次生環境災害。環境污染處置也要避免再發生安全事故。在平時管理工作中,有時出現安全、環保要求沖突、打架問題,應引起足夠重視并從法規、標準、規范上尋求共識。
演練共參。平時演練工作中,應急(安全)部門不可各吹各號,獨來獨往。而要設置一些逼真場景,實現聯合演練,共同參與處置突發安全、環境事件。
處置共擔。在現實版的安全、環保事件中,更能體現不同部門的大局意識、擔當精神。在大多數情況下,(應急)安全、環保部門是步調一致,共擔共處風險的。但在個別情況下,也會出現:一旦安全事故轉化為環境污染事故,應急(安全)部門“主動退出”的不協調場景。無論突發安全事故是否造成環境污染事故,作為應急(安全)部門都要始終堅守一線,以人民利益為重,共同把突發事件處置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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