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建立完善綜合統籌型生態補償機制
【谷騰環保網訊】《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中提到,推進生態綜合補償,健全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統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
記者了解到,今年是廣東省中山市生態環境局探索生態補償制度的第十年。十年來,中山市堅持分類補償與綜合補償統籌兼顧、縱向補償與橫向補償協調推進、強化激勵與硬化約束協同發力,建立完善了一套基于區域協調發展和生態保護紅線戰略下的綜合統籌型生態補償機制。
生態補償助力飲用水水源保護
在南朗街道水務事務中心,工作人員在辦公室就可實時掌握轄區內4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逸仙水庫、橫逕水庫、箭竹山水庫、蓮花地水庫的情況。
2021年,南朗街道投入約37萬元在4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點區域建設高空監控設施,實現重點區域可視化聯動監控指揮。2023年,南朗街道投資約400萬元,建設中山市南朗街道飲用水水源地水庫智慧安全管理系統項目,具有視頻監控、無人機智慧巡檢和實時隱患分析等功能。今年上半年進行無人機巡檢共150次,未發現保護區周邊存在或新建與水源保護無關的項目。
這些項目的建設,得益于中山市生態補償機制的支持。
早在2014年以前,中山市已實施基本農田和生態公益林生態補償,但由于生態補償政策覆蓋范圍狹窄、生態補償資金主要由省市財政支出、補償主體構成不完整等問題,生態補償政策落實效果不理想。
經廣泛調查、科學論證和實踐檢驗,中山市分別于2014年、2018年、2023年制定出臺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了由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等部門以及各鎮街互相聯動的生態補償責任共同體,通過每年編制方案,完善管理細則,形成了一套由市總體性文件、部門專業性文件和鎮區配套文件構成的完整的全市生態補償政策制度體系。
創新機制助推生態補償落地落實
在生態補償資金籌集方面,中山市堅持“兩個首創”,改變以往只有縱向資金籌集的模式,實現分類綜合、縱橫向補償協調推進,真正做到“誰受益,誰補償;誰保護,誰受償”。
首創“市財政主導,鎮區財政支持”資金籌集模式,將中山市生態公益林、耕地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補償納入全市生態補償專項資金,并采用市、鎮街按4∶6比例共同出資的資金籌集模式。鎮街根據其生態補償責任支付生態補償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將生態補償資金劃撥到各鎮區,實現鎮街間的橫向轉移支付,完善了市級縱向和鎮街橫向的生態補償機制。
首創基于區域綜合平衡的生態補償資金分擔制度,根據全市平均補償比例確定鎮街補償責任面積,采用鎮街生態補償綜合責任分配系數核算各鎮街應支付生態補償資金。鎮街發展受限范圍面積占全鎮面積的比例越小,其綜合責任分配系數越大,須支付的生態補償金越高。
此外,2015年起,中山新增市級生態公益林生態補償和其他耕地生態補償。2018年起,將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納入區域統籌型生態補償體系,實現了森林、水流、耕地等重點領域和禁止開發區域、重點生態功能區等重要區域生態補償全覆蓋。
中山市還實行差異化生態補償標準。對優質生態公益林和普通生態公益林生態補償標準分別執行205元/畝和105元/畝;水庫型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和河流(河涌)型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生態補償標準分別執行400元/畝、200元/畝和550元/畝、275元/畝。
為全面落實生態補償機制,中山市強化激勵與硬化約束協同發力。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生態補償實施規則中,設置兼顧“保護激勵”與“落實責任”的生態補償考核機制,并將考核結果應用于年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補償資金分配。
為“兩山”轉化提供有力支撐
中山市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表示,實施生態補償工作以來,中山市基本實現了重點領域和重要區域生態補償全覆蓋,構建了生態保護者和受益者的良性互動關系,達到了有效促進區域均衡與公平、協調發展與保護等效果。
據統計,2015—2022年度,中山市生態補償資金規模達17.50億元。承擔了較多生態保護職能的坦洲鎮、民眾街道、南朗街道和五桂山街道,8年間受益生態補償資金均超過1億元,有效解決了鎮街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投入需求。
生態補償資金也進一步提高了基層生態環境保護投入能力。2018—2022年,累計超過1000萬元生態補償資金用于保護區標志牌和物理隔離設施建設與維護以及水庫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準化建設。超過6900萬元生態補償資金用于直接補償當地居民或租賃保護區內及周圍土地(含地上附著物)或構筑物,減少不利于水質保障的活動。
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鎮街均認同生態補償政策有利于耕地、森林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具有良好的區域間協同統籌的作用,且有利于基層管理工作開展。此外,橫向統籌有利于緩解鎮街財政負擔、能有效補償相關主體的經濟損失等政策優點也得到超半數鎮街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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