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失信列入“黑名單”釋放了什么信號?
【谷騰環保網訊】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通報:2024 年上半年,貝峰、靳海燕、常均平、余瑗、葉洪義五人因環評失信問題,被禁止從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工作,并列入“黑名單”。
此舉措釋放出鮮明且強烈的信號:在環評領域,任何造假等失信行為,均是對法律尊嚴的嚴重挑釁與肆意踐踏,涉案人員必須承擔相應處罰;同時,將失信的環評工程師列入“黑名單”,禁止其從業,充分彰顯了對環評造假“零容忍”的堅決態度與堅定立場。
環評師肩負運用專業知識與科學方法,對建設項目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予以全面、準確評估的重任,為決策部門提供可靠依據。然而,此次涉事的五名環評師嚴重背離職責,或所編制的環評文件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犯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此類失信行為,帶來嚴重危害。其一,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虛假的環評文件,可能致使一些本應被限制或禁止的項目通過審批,進而對生態環境造成不可逆破壞。其二,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使遵守職業道德、認真負責的環評單位和環評師處于不公平競爭環境。其三,大幅降低公眾對環評工作的信任度,影響整個環境保護事業的推進。因此,只有施以嚴厲處罰,才能對其他環評師起到警示作用,防止類似失信行為重現,保障環評工作的質量與公信力。
為杜絕類似事件再發生,未來必須統籌兼顧,從多元化的方面進行深入考量、全面著力。
第一,打擊證書掛靠行為。環評資格證書行為掛靠嚴重擾亂環評市場正常秩序,影響環評報告質量與可信度。為此,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在受理環評報告書(表)時,應同步核查編制人員簽字、“兩證”(身份證、環評資格證)是否一致,從源頭遏制掛靠。同時,鼓勵社會公眾監督舉報掛靠行為,對涉事人員依法頂格嚴懲,對違規單位嚴肅處理,直至吊銷其資質,形成強大威懾力。
第二,加強環評監督。生態環境部門在審批環評報告時,要審查報告內容細節、比對多份報告及相關資料,還應通過現場勘查驗證項目建設與報告描述是否相符,檢查污染防治設施與環境敏感目標等情況。同時,與建設單位、環評工程師及周邊居民交流調查,組織專家評審與技術鑒定,對比分析歷史數據并進行現場監測驗證,多管齊下,杜絕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環評造假行為,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例如,建立常態化執法檢查機制,定期抽查環評報告;加強與司法機關協作,及時將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加強信用管理。充分利用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對環評工程師從業行為進行全程記錄與信用評價。對存在失信行為的環評工程師,及時記分、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開,形成有效社會監督機制。對于嚴重失信的環評工程師,除禁止其從事環評工作外,還應將其失信信息通報相關行業協會和金融機構,限制其在其他領域發展。
第四,完善培訓與教育。環評師要主動參加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包括最新的環保政策、環評理論與方法、案例分析、職業道德等方面,提高業務能力和道德水準。
總之,對這五名環評工程師的失信行為予以嚴懲有助于驅散“陰霾”,為環評領域營造清朗氛圍。我們期望各方齊心協力、協同共進,保障環評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與權威性,從而為美麗中國的建設筑牢堅實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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