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高院發布環境司法改革典型事例,涉及專家輔助人、巡回審判等機制
【谷騰環保網訊】8月15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環境司法改革十大典型事例,展現了江蘇各級法院奮力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現代化的使命擔當。據悉,這些典型事例是全省法院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環資審判領域的新情況新特點,立足工作實際探索形成的具有一定成效的經驗做法,涉及典型案例培樹、協同共治、生態環境修復、巡回審判等機制。
江蘇法院創建環境資源“9+1”審判機制:
解決訴訟“主客場”問題
自2019年起,江蘇法院針對該省獨特的生態環境,創新性地構建了“9+1”環境資源審判機制。該機制以江蘇高院環境資源審判庭為引領,南京環境資源法庭為樞紐,輔以9個覆蓋關鍵生態功能區的基層法庭,共同編織成一張嚴密的司法保護網,形成獨具特色的江蘇生態文明司法保護模式。
此機制實施全流域與跨行政區劃的集中管轄,有效整合司法資源,解決了訴訟“主客場”問題。同時,推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模式,確保環境資源案件的專業化、高效化處理,實現懲治犯罪、賠償損失與生態修復的三重目標。
為深化機制效能,江蘇法院還配套建立了多項輔助機制,包括司法修復、專家咨詢、高校合作、跨區協作及司法執法聯動等,全方位提升環境司法能力。這些舉措不僅強化了環境資源的系統與整體保護,還促進了法律實施的統一與準確,為生態文明建設及長江大保護戰略提供了堅實的司法支撐。
“9+1”機制的成功實踐,不僅提升了環境司法效能,還貢獻了一系列可復制推廣的裁判規則與執行方式,有力推動了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和諧共生,為建設現代化生態文明社會提供了堅實的司法保障。
南京中院創建生態環境協同共治新機制:
實現審判效能最大化
南京環境資源法庭堅持貫徹“以協同促發展”理念,創新構建環資審判“三合一”及多維度協同治理機制。該法庭通過深度融合刑事、民事、行政審判,科學認定責任,探索生態損害賠償新規則,實現審判效能最大化。
同時,強化跨部門合作,搭建與公安、監察、行政等部門的環境案件協作橋梁,促進信息共享、數字賦能,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共克環境治理難題。在區域協同上,與長三角地區法院簽訂協作協議,推動長江全流域一體化保護,率先實現跨省修復資金移交,樹立協同修復新標桿。
此外,法庭還積極拓展公眾參與渠道,與多家機構共建生物多樣性保護館及司法修復基地,開放公益項目,鼓勵社會各界參與植樹造林、生態普法等活動,形成全社會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圍。
南京環資法庭的這一系列舉措,不僅深化了環境資源審判的專業化、體系化,更促進了生態環境治理的跨區域、跨部門、跨主體協同,有效拓寬了司法保護的邊界,增強了生態環境保護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為構建現代化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撐。
蘇州法院探索規范化生態環境修復機制:
確保修復工作既合法又科學
蘇州法院致力于環境資源審判的現代化與專業化,深度融合恢復性司法理念,將生態環境修復置于核心地位,不斷探索并規范其流程與標準,確保修復工作既合法又科學。
法院攜手多部門,制定了環境修復工作規程,明確了修復主體、職責、程序及驗收機制,積極探索“引導修復”與“責令修復”“實際修復”與“替代修復”“判前修復”與“判后修復”相結合的工作方式,最大程度調動污染者主動修復環境積極性。
在資金管理上,蘇州法院率先出臺修復資金管理辦法,細化資金收取、管理及使用流程,確保資金透明高效運作。通過嚴格審核與審批流程,資金精準投向生態修復項目,助力13個替代性項目順利運行,覆蓋山水林田湖草等多領域。
同時,法院構建司法生態修復基地網絡,在長江、太湖等關鍵區域設立基地,形成全域覆蓋的修復體系,滿足多樣化生態修復需求,并服務于長江保護、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等國家戰略。
蘇州法院以生態環境有效恢復為審判質效的重要標尺,積極擔當美麗江蘇、美麗蘇州建設重任,通過制度創新與實踐探索,為環境資源審判執行制度的完善及環境司法職能的發揮貢獻力量。
無錫法院探索環資審判專家輔助人制度:
為案件審理提供專業支撐
無錫法院在應對環境資源案件的專業與技術挑戰上,創新性地推行了專家輔助人制度。鑒于環境案件的高專業性,法院自2014年起構建了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專家庫,匯聚了來自生態環境部門、高校及科研機構的精英,為案件審理提供專業支撐。
為規范該制度,無錫中院于2012年制定了《環境資源案件專家輔助人實施意見》,詳細界定了專家參與范圍、意見效力及出庭規則等,確保專家意見的科學性、客觀性。專家通過書面咨詢或出庭作證,為法庭提供關鍵的專業解析,助力解決技術爭議。
在實踐中,如江陰法院審理的某污染案件中,針對污水處理工藝爭議,專家輔助人通過深入分析,提出實驗模擬建議,有效平息了控辯雙方的分歧,彰顯了制度在事實認定中的關鍵作用。
專家輔助人制度不僅是環資審判的“智慧引擎”,更是推動解決“鑒定難”“認定難”問題的有效途徑。無錫法院通過持續完善該制度,不僅提升了審判的專業化水平,也為環境資源保護司法實踐提供了寶貴經驗,促進了法律與科技的深度融合。
盱眙法院做深做實環資巡回審判制度:
讓“小法庭”成為“大課堂”
自江蘇省開展跨區域環境資源案件集中管轄改革以來,盱眙縣法院秉持讓“小法庭”成為“大課堂”原則,將巡回審判作為人民法院全面提升環資審判成效的重要抓手,積極推動司法審判力量下沉,密切回應群眾司法需求,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影響一方”的社會效果。同時,通過深入調研與數據研判,制定《洪澤湖流域環境資源法庭巡回審判規范》,確保審判工作制度化、常態化、規范化。
法院精選65件案件進行巡回審判,切實回應群眾司法需求,讓公平正義觸手可及。同時,與7家法院簽署協作協議,并聯合公安、檢察等27家單位構建聯動機制,形成保護合力。在關鍵區域設立多個巡回審判點與服務站,如洪澤湖湖區的水上審判點、工業園區駐企服務站等,提升審判效率與覆蓋面。
盱眙法院還注重提升審判影響力與公信力,邀請社會各界旁聽庭審,利用新媒體直播案件,吸引公眾關注。通過組建志愿服務隊與巡講團,開展46次普法活動,講述生態保護故事,引導公眾樹立綠色理念。
環資審判的跨域集中管轄下,巡回審判成為改革亮點。盱眙法院將法庭移至一線,實現就地審判、調解與普法,將案件審理轉化為生動的法治課堂。此舉不僅教育了行為人,更促進了從“破壞者”到“建設者”的角色轉變,為公益保護探索了“最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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