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修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 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谷騰環保網訊】日前,新修訂的《江蘇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通過江蘇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將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江蘇省以全域“無廢城市”建設為統領,聚焦源頭治理和系統治理,在固體廢物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危險廢物分級分類管理、小量危險廢物集中收集等方面成功探索出許多經驗做法。此次修訂后的《條例》,將上述經驗固化寫入《條例》,圍繞“無廢城市”建設目標,以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為重點,從規劃、標準、基礎設施建設、收運體系建設等方面作出全面規定,以切實提升全省固廢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水平。
值得關注的是,針對近年來時有發生的固體廢物非法轉移、處置行為,特別是省外移入固體廢物非法傾倒案件高發頻發,法律規定又有空白的情況,此次修訂的《條例》規定接收省外轉入固體廢物的省內接收方,應當查驗行政許可或者備案手續,并核實固體廢物的名稱、數量、特性、形態等與行政許可內容或者備案信息是否相符;對其他第三方,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未依法取得手續的省外轉入固體廢物,不得為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省外轉入固體廢物提供幫助或者便利條件。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此外,《條例》圍繞“變廢為寶”作出全面規定,要求根據不同固體廢物種類精準施策,全面加強廢棄物精細管理和有效回收利用。此外,針對廢棄物循環利用政策機制短板,要求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研究制定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針對固體廢物標準缺失問題,要求推進固廢污染環境防治標準體系建設,推動有關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的制定與實施。
固廢監管涉及多領域多部門,監管工作負荷重、難度大、專業性強。《條例》還要求省有關部門防治信息平臺與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對接,推動建立全省統一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平臺,還針對執法監管中的現實問題強化了協調銜接,規定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建立防治協同監督管理機制;設區市人民政府可以協商建立跨行政區域固體廢物污染環境聯防聯治機制;建立健全固廢違法犯罪案件的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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