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群眾訴求,杭州西湖分局查處環保違規加油站
【谷騰環保網訊】近日,浙江省杭州市生態環境局西湖分局(以下簡稱西湖分局)通過群眾有獎舉報,成功查處一起加油站未按規定開展大氣自行監測案件。執法過程中,西湖分局既積極回應群眾訴求,又兼顧企業實際情況,運用“從舊兼從輕”原則,讓環境執法既有力度更顯溫度。
2024年10月,西湖分局執法大隊接到熱心群眾電話舉報,稱在攀登老和山時經常聞到刺鼻氣味。接到舉報后,執法人員迅速展開沿途排查,最終鎖定某加油站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經核查,該加油站雖申領了排污許可證,但作為排污許可證簡化管理單位,未按規定開展大氣自行監測。執法人員進一步檢查發現,企業無法提供2023年度泄漏點位和企業邊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污染物兩項指標的自行監測報告,且2023年度應完成的12個廢氣污染物自行監測數據,實際僅監測10個,排污許可證年度執行報告還存在虛假填報情況。加油站解釋稱,該數據系已離職且無法聯系的前任站長填報。
針對該加油站未按排污許可證規定開展自行監測和虛假填報年報的違法行為,西湖分局執法人員進行二次現場勘察,依據“同一個違法行為違反多個法律規范應該給予罰款處罰,按照罰款數額高的規定處罰”原則,確定以未按規定開展自行檢測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考慮到企業違法行為始于2023年4月,處于《長江三角洲區域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規則》(2024年11月)發布之前,經法律專家指導,最終依據“從舊兼從輕”原則,對當事人作出罰款三萬九千八百元整的行政處罰決定,較擬定處罰金額降低了40%。
案件辦結后,西湖分局按規定向舉報群眾發放了有獎舉報獎金,充分調動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積極性。此次案件的查處,是杭州市鼓勵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生動實踐,杭州市通過發布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暢通舉報獎勵受理電話及網絡、來信、來訪等多種舉報渠道,形成打擊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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