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廳第四督察局創新工作模式,推動督察問題整改
【谷騰環保網訊】今年6月份以來,甘肅省生態環境廳第四督察局錨定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地見效”,先后3次赴平涼市、慶陽市開展現場督導核查。特別是立足所轄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問題整改,以科學方法為統領,創新推行“靶向聚焦、清單管理、動態跟蹤”的工作模式,通過精準發力、督導盯辦、閉環管理,有力推動兩地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提質增效。
注重靶向聚焦關鍵領域,提升督導針對性。第四督察局緊扣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建立“分類施策+重點突破”的精準督導機制。針對平涼市、慶陽市在地下水超采治理、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高耗能機電設備淘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等四大類整改問題領域41個問題點位開展現場督導核查。嚴格對照整改方案及措施要求,通過細化核查維度、量化評估標準,督導工作直指問題根源,確保有限的督導力量集中投向最關鍵、最緊迫的整改任務。
實行全流程清單管理,強化整改規范性。為確保督導核查工作閉環高效,在按月開展線上調度的基礎上,嚴格落實“事前有計劃、事中有記錄、事后有跟蹤”的現場督導核查清單化管理模式。事前,根據每月調度平涼市、慶陽市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明確每輪次檢查的縣區范圍、點位清單及時間節點,避免隨意性;事中,督察人員對照《第四督察局現場督導核查記錄表》,逐項記錄問題表現、整改現狀及佐證材料,形成電子檔案;事后,匯總形成問題清單,方便后續跟蹤查證。通過清單化管理,不僅實現了督導過程可追溯、整改責任可明確,更推動兩地建立“問題—措施—成效”的對應關系,為后續跟蹤問效提供了精準依據。
堅持減負與實效并重,優化督導科學性。嚴格落實為基層減負要求,堅持非必要不安排外出,在推動整改的同時,創新“合并同類項+差異化頻次”的督導方式,實現“減負”與“實效”雙贏。一是路線統籌減負擔,對同一縣(區)的多個問題點位,科學規劃檢查路線,避免重復往返;二是頻次差異化提效能,根據問題性質和整改難度,實行分類督導,對重點項目和突出問題區域適度加密檢查頻次,確保整改不松勁;三是人員精干保質量,每次現場督導核查由局領導帶隊,安排2—3人,符合“最少必要”原則,杜絕形式主義。通過優化督導方式,既減輕了基層迎檢負擔,又集中力量突破難點問題,實現了督導效能與基層減負的有機統一。
下一步,第四督察局將持續深化“方法創新+機制保障”的工作思路,推動平涼市、慶陽市精準、科學、依法完成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助推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推動美麗甘肅建設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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